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章 拆迁管理
第一条 在本市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统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在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内涉及房屋拆迁,取消宅基地安置,由用地单位(以下统称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定销公寓房安置。有条件的镇(区)可建造小高层或高层公寓房安置。
第三条 城镇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外农村居民房屋拆迁可选择自建房安置,但应在规划确定的新农村集中居住点建房,鼓励放弃宅基地选择定销公寓房安置。对整村整组征地拆迁的以及无地组拆迁的,一律实行定销公寓房安置。
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本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第五条 房屋拆迁涉及的评估、测绘、动迁、房屋拆除的具体工作,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并经市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单位实施。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动迁补偿等相关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迁中户籍在册农业人员安置基准面积的认定和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迁定销公寓房价格审批、鉴证、仲裁工作。
第二章 拆迁补偿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中合法建筑面积,以合法有效批建面积为准。具体由各镇(区)界定。
第八条 房屋拆迁各类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1、房屋重置评估价。按城镇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的评估单价×合法建筑面积。 2002年4月1日前批建的房屋,一宅中的附房以合法批准面积为准,按房屋重置评估价补偿,不作安置。超过合法批准部分作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2002年4月1日后批建的房屋,不再另计附房面积,超过批建的部分按违章处理,不予补偿。不足批建面积的,以实际面积为准。
2、房屋装修评估值。
3、附属物补偿。各类附属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各镇(区)自行合理确定。特殊附属物补偿,由各镇(区)委托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偿价格鉴证。
4、辅助补贴。(详见房屋拆迁辅助补贴补偿标准表)
5、房屋区位补偿。720元/㎡×房屋安置基准面积。
6、按时签协搬迁奖励。签协及时、按时搬迁的原则上给予不大于18000元的奖励。具体标准由各镇(区)按拆迁项目自行确定。
第九条 房屋拆迁补偿中评估的价格标准适用时点,以拆迁项目启动日期为准。
第十条 进行突击种植、养殖、装修、改(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第三章 拆迁安置
第十一条 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拆迁人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被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重置评估价+被拆迁房屋装修评估值+附属物补偿+辅助补贴+房屋区位补偿价+按时签协搬迁奖励和定销公寓房的差价补偿。定销公寓房差价计算式为:[(定销公寓房市场单价-定销公寓房安置基价)×安置基准面积]。
第十二条 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以原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作为安置基准面积,按被拆迁房屋重置评估价、被拆迁房屋装 修评估值、附属物补偿、辅助补贴、房屋区位补偿价、按时签协搬迁奖励的总额与安置定销公寓房总额结算差价。 安置房的基价为拆迁时安置房屋的重置等级单价+房屋区位补偿单价。安置面积在基准面积内按安置基价结算。超过安置基准面积20平方米以内按110%结算,超过安置基准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市场价结算。全部超购的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安置面积不足安置基准面积的部分,拆迁人按第十一条规定给予拆迁定销公寓房差价的补偿。 第十三条 选择宅基地自建安置方式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评估价+被拆迁房屋装修评估值+附属物补偿+辅助补贴+按时签协搬迁奖励的总额进行补偿后,根据《吴江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 用于安置的拆迁定销公寓房的市场价、层次调节系数、自行车库单价、汽车库单价、防盗门价、层高2.2米以上阁楼面积单价以及各套型无洁具、内门的补贴价,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测定,报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鉴证认定。
第十五条 户口在拆迁区域,60周岁以上无子女的老龄人,经民政部门确认具备“五保户”条件,无能力购房的,经本人申请,原房仅补偿房屋重置评估价后,由政府给予妥善安置或由拆迁人提供不大于60平方米房屋供其居住使用,居住人去世后由拆迁人收回。
第四章 配套规定
第十六条 被拆迁人按合法有效房屋计户,被拆迁人在同一区域内有多处住房的,应当合并为一户计算其住宅面积。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安置。
第十七条 一户中原拆迁房屋中涉及未在本市内审批过宅基地的户籍在册农业人员,由本人申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会审认定后,按人均40平方米增加安置基准面积,但一户安置基准面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80平方米。
第十八条 一户中原拆迁房屋面积按户籍在册农业人员计算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会审认定后,按人均40平方米安置基准面积安置,但一户安置基准面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80平方米。
第十九条 房屋拆迁中符合《吴江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三)、(四)规定条件的农村分户,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审核批准后,对新分出的无房户,按人均40平方米作为安置面积基准,但一户安置基准面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在房屋拆迁时一并安置。
第二十条 拆迁中涉及的其他安置对象的界定:
1、全家户籍已转为非农的,原建于集体土地上的合法房屋被拆迁,比照本办法补偿安置。
2、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内经鉴定属D级危房户,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的,由所在镇(区)组织会审批准后,进行预拆迁。
3、户籍在册农业人员在本市内未审批过宅基地的无房户,按人均40平方米基准安置,不享受房屋区位补偿。在户籍所在组拆迁中,由本人申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会审认定后,随拆迁项目办理。
4、拆迁中涉及应当有房屋所有权的离婚时放弃或已处分的无房户不再安置;离婚人员分得房屋的,离婚双方均按实际的合法房屋面积作为安置基准;离婚一方已拆迁安置,另一方符合无房户条件,按无房户办理。
关于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计算中,如果被拆迁的居民在同一区域内有多处住房的,是需要合并为一户来计算它的住宅面积的。对于那些之前就应该拆除却没有拆除的旧房子是不给补偿安置的。另外,如果是进行突击种植、养殖、装修的部分房屋也是不给予补偿。
相关内容:
·商业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除非自己在买房的时候是一次性结清的,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得的房款,只要是向银行申请房贷就会要办理商业房的他项权证件。房屋他项权证是当初自己在办理房产证的登记的这项业务的时候房管局一并给出具的,但是您也应该之前就了解一下商业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一、商业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一、房产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在提起诉讼前,首先应对自己的房产纠纷性质有所了解,弄清楚它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卖、租赁...
·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一、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集体房产证不一定能继承过户,集体房产证想要过户到购房者个人名下,必须要知道原房主是否有房权证,如果没有,需要必须办好原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并且经单位同意后才能通过过户转到购房者名下。
集体房屋主要有以下限制:
1、办好原房主房权证、必须经单位同意后过户;
2、购房者以后卖房须经单位同意;
3、小产权只能经单位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转让,...
·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对于商品房预售的一般情况,开发商通常会制定针对大多数购房人都适用的格式条款,作为将来与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的依据。购房人应事前认真阅读了解,不明白的地方需让开发商当即给予解释,不满意的地...
·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商品房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买受方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其次,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位置、面积...
·二手房买卖应注意的事项
二手房买卖应注意的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在二手房交易前要确认房屋的手续是否齐全,房主是否拥有房产证。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如果房主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进行处理。
2、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
·购房意向金退款流程是什么?
购房意向金退款流程是什么?
一、购房意向金退款流程是什么?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意向金严格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一般情况下,意向金会随着交易过程转化为定金或预付款,在其转化之前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购房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意向金。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若意向金协议转换为定金协议那么将对买卖...
·安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情况是怎样的?
安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情况是怎样的?第四条 对合法的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安置。
合法被拆迁房屋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有效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者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城乡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发的原始用地、建房批准文件为依据确认。
第五条 被拆迁房屋没有第四条规定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者用地、建房批准文件,但符合土地、城乡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用地...
·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如何分割?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结婚的,再婚又离婚的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那么对于二婚夫妻离婚问题的难点就在于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再婚财产如何分割。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的时候,一般都是怎样来分割的。
一、二婚夫妻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
·在购房过程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
在购房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有一类产权是小产权,小产权房在任何地方都是存在的,比如在我国的咸阳,如果购买小产权房,就必须时刻关注着相关国家或是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否则就会出现违法的可能性,那么,在咸阳小产权房购买有风险吗?现在就为您带来相关的信息进行参考。
在咸阳买小产权房违法吗?
1、咸阳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是不可以的。从我国对土地的管理理念与土地管理的价值取...
·农村买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买卖农村房屋,只是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对于这一现象,必须要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那么,农村买房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
一、农村买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一、借钱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咋执行?
一、借钱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咋执行?房屋买卖协议的执行,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决定按照协议当中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先去法院进行起诉,起诉得到的判决书对方还是不执行,这个时候可以要求强制执行,二、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商品房过户的程序(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