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兰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兰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兰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1、集体水浇地征收补偿。

根据省政府(甘政发[2012]151 号)区片价和新区规划范围内各乡镇地上附着物近年来补偿情况,永登县中川、秦川等镇:土地区片价27306元/亩,地上附着物平均价23812元/亩,两者相加统一按综合补偿价51118元/亩一次性补偿;皋兰西岔等镇:土地区片价32226元/亩,地上附着物平均价23812元/亩,两者相加统一按综合补偿价56038元/亩一次性补偿。

2、集体旱砂地征收补偿。

结合新区原有标准和附着物补偿情况,两者相加各镇统一按照每亩19200元综合补偿价一次性补偿。

3、集体旱土地征收补偿。

结合新区原有标准和附着物补偿情况,两者相加各镇统一按照每亩13000元综合补偿价一次性补偿。

4、集体公用地、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按照相邻地类区片价补偿。

5、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用地的补偿,土地按综合补偿价补偿,地上构筑物按新区标准补偿。

6、镇、村、社要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按规定分配发放,并在征地补偿费中预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承担费用。

(二)国有土地收回补偿

1、国有出让土地,按照《兰州新区片区地价》(新办发〔2014〕115号)评估补偿。

2、国有划拨土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国有划拨用于发展生态、林业的荒山荒坡地,经新区农林部门确认,开发使用并发挥效益的,按生态、林业方面规定评估补偿,否则不予补偿,无偿收回。

二、房屋征收补偿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宅基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为优化房屋拆迁新秩序,规范房屋征收补偿,杜绝因新区征地拆迁群众无序、违法建房造成资源浪费,达到少盖不少得,多盖不多得的目的,根据近年新区安置补偿情况和农村正常宅院房屋建筑面积,综合农户奖励、过渡费等各方面因素,征收农户宅基地上房屋统一按农户人口每人310000元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鳏寡孤独一人户按330000元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农户房屋及附着物和其他院落房屋及附着物一律不再补偿。

1、货币安置对象:以2010年8月15日为时间节点进行统计,有承包地、有宅房、有农业户口的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确定为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对象。

2、农户数量核定依据和时间:核定农户以社为单位,以2010年8月15日公安部门及各乡镇派出所农户户籍为依据核定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农户数量。

3、农户人口数量确定:依据核定的农户户籍信息中的人口基数,结合近几年新生、因亡、因婚、因学、服现役等正常人口增减情况,核定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现有农户农业户籍人口数量。 对以下人口纳入农户货币补偿安置人口(1)部队服现役的;(2)在校学生或2010年8月15日以后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对以下人口一律不予纳入货币补偿安置人口(1)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和部队已安置的;(2)农户家庭成员中已死亡人口户籍未注销的;(3)非婚人员及其子女;(4)农户因二婚随迁的子女及其他人口;(5)新区已安置的人口。

4、安置补偿费管理:农户货币安置补偿费由镇、村、社管理,农户合理使用,农户货币安置补偿费必须按照每人30㎡—35㎡(鳏寡孤独50㎡—60㎡)的标准购买新区范围内规划新建的经济适用房或具有合法手续的商品房,由土地征收管理中心监管,镇、村、社负责通过一定程序足额交清购房款及相关费用,不足部分自行承担,剩余部分一次性发放农户。

5、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户户口补偿:按照新的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于农户中已经确认为超生的人口,不论超生几人,交清社会抚养费后,一律视为一人按货币补偿安置费31万元的50%予以一次性补偿;自本方案实行之日起,超生的一律不予货币补偿安置。

6、安置楼房选择:本着集中管理,方便议事,沿袭历史的原则,新区城建局和相关部门对新区范围内可提供货币化补偿安置农户房源的房地产企业,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进行房源筛选,房地产企业提供可团购的房源,征管中心和各镇按团购房源信息,指导村支部、村委会、社集体民主决策,以村或社为单位,相对集中的合理回购新区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或者商品房。

(二)企业房屋征收

1、征收新区规划范围内企业房屋,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土地等手续齐全并正常生产的一律按照《兰州新区房屋重置价格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评估进行货币补偿,否则不予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被征收人提供的近三年纳税证明为依据确定;不足三年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按半年予以补偿;工业生产行业按一年予以补偿。

(三)养殖业建筑物征收

1、对2010年8月15日之前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的养殖企业建筑物和后期经农林水务局批准、备案的,按新区相关政策标准评估进行货币补偿。

2、养殖企业停业搬迁损失。按畜禽圈舍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存栏养殖牛达到80头以上、羊达到500只以上、猪达到500头以上、鸡达到5000只以上的按18个月期限补偿;养殖企业达不到以上规模的,按6个月期限进行补偿。对弄虚作假,蓄意套取国家补偿资金的,一经发现经农林、公安、执法、土征中心和乡镇证实的,一律不予补偿。

(四)商铺房征收对新区规划范围内,原则上按2010年8月15日之前所建的商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手续齐全并正常经营的,一律按照《兰州新区房屋重置价格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相关拆迁政策评估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营业损失按照商铺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0元补偿,一次性补偿12个月,否则不予补偿。

(五)非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房屋征收征收非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房屋,有宅房等相关手续房屋,一律按照《兰州新区房屋重置价格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相关拆迁政策评估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六)违法房屋拆除对于2010年8月15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兰州新区控制区域内乱搭乱建通知》发布后,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修建的房屋,一律由新区执法局按违法建设拆除。

三、房屋征收奖励新区拿出一定额度的资金,专项奖励积极配合房屋征收的农户。

自征管中心发布房屋征收公告规定期限内,第一阶段签订协议并搬迁的每户奖励10万元,第二阶段签订协议并搬迁的每户奖励5万元,第三阶段签订协议并搬迁的每户奖励2万元,对在超过规定期限签订协议的一律不予奖励。

以上就是兰州政府对兰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各地国为经济发展的速度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会完全一样,即使是同一个城市,也会有不同的区别。但以上标准可以供您参考,在拆迁过程中涉及到补偿时,会有包括对土地的补偿、房屋的补偿和其他一些附属物的补偿,被拆迁人可以参考以上的拆迁补偿项目。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后父母赠予的房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是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婚后一方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二、理由如下:第一,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一、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应该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如果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则应准备相应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签署买卖合同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老百姓有购房意向后,和开发商确定好相关条件,双方就可以进入签约程序了。由于商品房买卖涉及到事项比较多,因此,双方必须确保合同签署准确无误。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现房合同网上认购和网上签约程序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但考虑到...


·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解除后还有效吗? 有效,因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买卖合同是不可以对抗租赁合同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
    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 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2、看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是房产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3、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定要小心。没有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购买。 4、不要把填写合同的权利全部交给房地产商。 5、周围是否有好的小学,医院等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以上就是有关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的简要解答。 ...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实际想过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来说,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


·进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有哪些流程?
    进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有哪些流程? 一、进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有哪些流程? 进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为:签订购房合同、提出申请、银行调查、签订担保合同、抵押登记、发放贷款等。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资金的用途可用作个人消费和运营。 二、具体流程是什么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


·由于目前我国的租房群体越来越多,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规范租房
    由于目前我国的租房群体越来越多,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一些问题,要求房屋在租赁的时候需要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在备案登记的时候,您一定要知道是要携带一些资料的,这样才能节省您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屋租赁登记案件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登记案件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一)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户籍地,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一些农村建设的房子,这些房子是走正规途径修建的,通常情况下就会有政府承认的房产证,但也有一部分房子走的也是正规程序,但还是没有房产证,房主就需要通过房屋所在地点政府机关来作证明,这些政府机关可以是村委会,也可以是其他的机构,只要有这些证明,房主就可以拥有百分之百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


·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
    一般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会先与购房者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同时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的购房定金。对于这个认购书而言,相信大多数人对其效力都没有深究过,那到底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之前只能签订认购书而非正式预售合同,且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通过开发商当时的条件,可以合理预期到预售许可证的取得,因此,...


·离婚分割房产家具如何分割?
    离婚分割房产家具如何分割?离婚分割房产家具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二、...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
    买房对于谁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因此就是为了规范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是市场当中也发生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却发生了违约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肯定购房居民所考虑的问题就是房子买卖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一、房子买卖违约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1)双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