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某某集团非法集资,卷钱跑路的事情很多,非法集资已经严重危害到了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我国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刑法中也有关于集资诈骗罪方面的条文。那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学习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集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使用诈骗方法。传统的诈骗方法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就集资诈骗罪而言,具体表现为,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在实践中,行为人采用的诈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行为人以“共同投资”名义欺骗他人,有的行为人采用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出若干倍的方法诱惑他人。
(2)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要从主观、客观、主体和客体几个方面分析。其中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嫌疑人是通过诈骗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并且数额较大。主观上则表现为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为之,目的就是非法占用公私财产。针对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从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



相关内容:

·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结合法律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规定进行分析。而在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观方面的内容,那么贪污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吗?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分析解答。 一、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具体内容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


·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一种严重违背职责义务的行为。我国《...


·法律规定诈骗罪入刑金额是多少
    区分一般诈骗行为与诈骗罪,最关键的就在于是否达到了规定的金额,而这个金额也被称为入刑金额,即达到了那么就可以认定诈骗行为构成犯罪。那究竟我国对诈骗罪入刑金额是如何规定的呢?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入刑金额是多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聚众斗殴罪中的伤害行为,虽然与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但它们又有实质性的区别。那么,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采用简单罪状的方式对该罪作出规定。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一、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期满7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 《刑事诉讼法》126条规定的情形是 (1)交通十分不便...


·村委会单位犯罪判决认定是怎样的
    村委会单位犯罪判决认定是怎样的《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主体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了“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因而村民委员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单位犯罪主体,不能对其予以刑事处罚。从该条规定中不难看出,村民委员会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单位犯罪主体五种类型之一。一、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见律师
    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


·定罪不捕后还会不会开庭
    不会。定罪不捕,是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或者有法定不应当逮捕的情形,区别于定罪免处。定罪不捕决定作出后,犯罪嫌疑人就会被释放,公安机关会采取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网络金融诈骗被刑拘多久之后才会立案?
    虽然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惩罚犯罪行为的法律规范,也有很多人因为畏惧受到处罚,故而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实施网络金融诈骗行为的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网络金融诈骗被刑拘多久之后才会立案? 一、网络金融诈骗被刑拘多久之后才会立案? 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看守所在押人员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办,待其侦查完毕,呈交检察院审核、公诉,如果想了解案件进度,可以聘请律师介入案件。看守所关押...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犯罪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


·怎样认定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现实中,虽然自然人犯罪是比较多的,但有的情况下单位也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只不过此时需要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单位犯罪。那到底该怎样认定单位犯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单位犯罪? 正确认定单位犯罪,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实现我国刑法的目的和预防单位犯罪均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实践中单位犯罪的情况一般比较复杂,罪与非罪的界限很难区分,往往涉及一些群众极为关注,社...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防止公民实施犯罪行为,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制定劳动刑事诉讼法,在该法规中对各类犯罪行为的处罚都有明确的记载,但尽管如此,犯罪现象还是屡见不鲜,故而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对审理此类案件的原则、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