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承诺的认定问题。通常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之前会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通过做出各种诱人的承诺以达到宣传的目的,那么这些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开发商的允诺大多数是先给人一种信息,然后购买者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会去和卖房者进行一个沟通,然后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协议,这个也是合同签订前的一个过程。具体是怎么进行,看下面的叙述。
首先,要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我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通过上述规定可知,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的承诺,原则上属于要约邀请,但当其符合要约规定时,则视为要约。在司法实践中,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符合以下四个要件,则认定为要约:1、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涉及的内容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2、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是针对房屋及相关设施的;3、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4、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二、开发商不兑现允诺的是后果什么?
(一)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前所述,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明确、具体,可以履行,那么可以认定为要约,则应为合同内容。如果在交房时开发商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那么开发商便构成违约,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因为合同中一般没有约定此种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此时,买受人可以主张开发商退还部分购房款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二)买受人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赔偿损失。在实践中,遇到部分买受人认为开发商构成欺诈,撤销合同,赔偿损失。对于一般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述内容不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司法实践中,不宜认定为欺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由此可见,构成欺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欺诈人具有欺诈的故意;
2、有欺诈行为;
3、被欺诈人陷于错误是基于欺诈人的欺诈;
4、被欺诈人因错误认识而为。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述的内容是不假,但他们就是不兑现。这并不一定构成欺诈,这时,建议买受人选择第一种方式,依法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这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必要时也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相关内容:

·如何认定债务加入行为的性质
    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案件的判断是比较模糊的,很多都在法律的边缘,所以为了保护我们自己更大的利益,在案件发生的时候要了解案件的相关法律才能更好的应对,下面给大家介绍的是和债务加入行为判定的有关信息,说到债务判定一般我们都不陌生,也是比较好理解的,一般就是说共同承担债务,这里一般说的是原债务人还有债务关系的时候,又加入了其他的人,这个人要和原来就要承担债务的人共同去承担,这么来看新加入的人有的时候就会...


·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
    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 一、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 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反担保人作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一方,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反担保人也就变相成为债权人了,所以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 二、反担保成立的条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


·行人闯红灯罚款一般是多少钱
    行人闯红灯罚款一般是多少钱 一、行人闯红灯罚款一般是多少钱 交警在交通高峰期开展行人闯红灯专项整治,高峰期行人闯红灯一律处以50元罚款。行人在高峰期闯红灯,罚款由平时的20元上升到50元。高峰期间首先保障车辆通行,所以提高罚款震慑行人。 交警以10个严管示范路段和10个严管示范路口为重点,在交通高峰期间(上午8~9时、下午17~19时)开展行人闯红灯整治行动。按照分档处罚的规定,交通高峰期间闯红...


·离婚时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


·欠信用卡二十万还不上怎么办?
    欠信用卡二十万还不上怎么办?如果一次性还清全部信用卡欠款有困难,可以申请分期还款。也可以找信用卡代还公司先还钱给银行,虽然代还公司要收取一定费用,但是可以保护你的征信包括不留下逾期记录。信用卡欠款不还后果是很严重的,要赶紧地想办法还钱。否则征信报告中会留下逾期记录,不过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我国目前的信用记录保持时间为五年。在还清信用卡的欠款之后,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


·根据法律规定大四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大四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大四学生欠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进行解决:1、双方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4、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二、小学生之间写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小学生之间写的欠条有可能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十周...


·如果自己父母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自己父母欠钱不还怎么办?妈妈欠钱不还的,应当协商处理,对于父母所欠的债务与子女是没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的,父母所欠债务应由父母用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不受法律约束,子女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为父母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有义务进行偿还债务,转移到子女名下的财产(只要是父母的)都要先偿还债务,子女就个人财产不承担债务,父母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债权人可以叫父亲或者母亲偿...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父债子偿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的。这是一个来源于我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说法,一种对孝心的解读和做法。所以现在,在我国现状也有这个说法的,而且这个习俗现在还在使用着。那么父债子偿这一做法,法律也没有明文禁止的,只要儿子愿意还,那也是未尝不可的。当然,在法律上是讲究个人责任的,这一理论源头,主要来自于对古代“连坐制”的反思的结论——祸不及家人。所以呢,虽然父债子偿在法律上没有依据...


·物权担保和债的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之后,债务人需要履行既定的法律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责任主体,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情形,为了使得自己的债权得到保障,会要求对债权、物权进行担保,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物权担保和债的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物权担保和债的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指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我国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分别在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八十三条对抵押权、质权和...


·夫妻离婚后婚前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离婚后婚前债务如何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


·股权质押贷款手续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手续有哪些? 一、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 1)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78条第3款) 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往往有很多的专业名词,今天我们谈到的是债权债务是啥意思?应该很多人也听说过债权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其实债权债务是需要同时存在的,它通常应用于商业活动中的人,下面我们来具体为您解释一下它的含义。 一、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