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问题有哪些

根据中国几千年风俗的沿袭,土地房屋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活组成部分。房屋买卖是一个家庭的重要事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房屋也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买卖。但是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2021年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的相关问题。
一、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
为了加强管理的规范这一特殊的商品交易行为,而防止房产流通中很可能会出现的各种纠纷,我国实行颁布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根据该项《条例》的城市私有房屋买卖必须要去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的。但是在我国农村长期以来都没有对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习惯,因此在一律将所有权登记而作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失公平。
较高人民法院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应具备书面契约、中人证明等要件,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地方还应依法办理该项手续。
此项规定肯定了农村房屋买卖原则上不以所有权登记未生效要件,只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时才以所有权登记为生效要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的衡量标准,还是要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看其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是否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协商一致、是否符合合同生效要件,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中的物权是否转移
我们皆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不动产的买卖中,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要件。也就是说,在房屋不动产买卖中,只有双方当事人办理了过户手续,在房屋登记中心显示买手人为房主,房屋的所有权才归买受人所有,物权发生转移。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使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付清了房款,房屋的所有权仍然为出卖人所有。
由此可以看出,在北京农村未过户房屋买卖中,买受人并不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只有房屋完成过户手续,才为买受人所有。因此,在日常的房屋买卖中,我们必须要谨慎行事,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清楚以便在房屋的买卖中占据有利位置,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相关内容:

·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分割
    在过去,单位职工可以分到一套所有权在单位或组织的房产,我们称之为公产房。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因为公产房的分割产生问题。那到底夫妻离婚时公产房怎样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 (一)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对外销售商品房了。有时候,开发商会和代理公司合作,让其帮助销售商品房。这是一种新型的商品房销售模式,为了防止双方违约,应该用合同的方式将房屋销售代理的各种注意事项确定下来。那么,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1、明确房屋销售目标和基本要求。开发商经理根据公司的房屋销售...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对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的签订要依法进行,解除房屋租赁租赁合同也是同样的道理,关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


·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在房价高涨的今天,买房已经逐渐成为家庭的一件大事。有人认为签订了购房协议书房子就是自己的了,殊不知购房协议书中也可能存在“陷阱”。下面,我们结合购房时的实际情况,精心为您整理了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 ,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仅限于“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案涉合同系因房屋买卖引起不动产权属变动,属于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类纠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专属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


·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
    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 一、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 遗产房的分割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第一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生活中,房屋租赁时有发生,其中租赁办公用房的也不在少数。承租人若是在租赁办公用房的过程中不加注意,就有可能掉入出租方或者中介公司的陷阱。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租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问题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大多数人都认为,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如果房屋买卖出现纠纷,应该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其实并不一定是这样的。那么,房屋买卖纠纷的管辖到底是怎样的了,我们下文将为你详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


·有的人进行房屋租赁的会办理一个备案登记手续
    有的人进行房屋租赁的会办理一个备案登记手续,但实践中大部分的人都是不会办理的。那从法律上面讲,究竟房屋租赁是否需要登记呢?而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有需要哪些条件?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是否需要登记 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登记备案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同之后才能进...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是如何界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房产分割的问题上,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对于婚前和婚后房产的界定。如果是属于婚后房产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之间是可以进行平等分割的。但是婚前房产的话就,另当别论了,由于房产是在对当事人来说比较重要,因此我国对婚前房产作出了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婚前房产是如何界定的? 一、关于婚前房产是如何界定的? 婚前房产...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中,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其实很多人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而中介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后,一般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您知道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