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
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
(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1亿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管理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的工商登记
(一)市各有关部门对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给予工商注册登记的便利。
(二)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或“投资基金”。
(三)公司制、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四)承担管理责任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法定住所(经营场所),可作为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法定住所(经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
三、明确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
(一)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五)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加大对股权投资基金的支持力度
(一)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新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可享受以下政策:
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未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股权投资企业或管理企业,根据注册资本金和累计实收资本以及注册后一年内从事股权投资行为,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或累计实收资本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8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人民币。
五、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方面的作用。
(二)积极引入专业的股权投资基金评级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推动股权投资基金评估体系的建立,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健康发展。
(三)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监督管理、风险预警及处置工作,依法打击利用股权投资基金名义进行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相信您阅读完之后对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管理和运行都有一定的了解了。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对客户的投资资金进行管理,股权投资在市场上受到较多投资者的青睐,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只有将客户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与管理,才能为客户创造更多的收益,同时也能为自己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注销?
     在我们国家,公司成立之后,那么这个公司在工商局一直都是处于一个正常登记在册的状态,所以公司的法人也是正常的登记状态,如果公司法人进行注销的话,存在一定流程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注销?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比如说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等。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注销?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如何注销? 公司法人代表注销的原因一种是法人变更,一种是公司注销。 法人变...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一、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股权拥有者的股权作为他个人的财产,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能质押给个人,他就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个人。 二、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 银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权质押的贷款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具体安排法定的贷款手续,根据一些银行办理经验并结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实际运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借款人应当向银...


·2023贸易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贸易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2018贸易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准备资料 首先要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法人简历,最好先请好一个会计,或者兼职会计。 公司企业名称核实 先要到工商局去申请核名,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看看有没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企业才能使用,一般申请核名费用是30元一个,可以审核5个备用。 租办公场所 商业写字间、厂房、租好房子...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什么?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


·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保护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合伙人竞业禁止。那么,该法条对合伙人禁业禁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其具体含义又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提供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及含义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


·公司离职报告怎么写才好?
    公司离职报告怎么写才好? 现今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们工作压力增大,公司待遇和工作环境的好坏成为公司与员工之间不断冲突的主要原因,由于辞职报告是要公司批复后才能生效,接着才可以去寻找新的工作,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员工与老东家之间的关系有时候也会影响到被下一份工作录取的成功率,那么当我们对现在的工作不满意准备辞职的时候,公司离职报告怎么写才能让公司和自己都满意呢?接下来让我们为你讲解一下关...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


·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么规定的?1、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现在普通的企业已经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2、有特殊要求...


·公司法股东大会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大会延期的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上市公司如遇到重大决策,需要向社会发布有关公告,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策。可是有时候也会出现股东大会延期举行的情况。人们对于在这时候的相关注意内容不是特别了解。那么,公司法股东大会延期的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关于股东大会延期的具体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九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股权质押需要告知其他股东吗
    公司法中股权质押需要告知其他股东吗 一、公司法中股权质押告知其他股东吗? 股权质押是需要告知其他股东的,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执行,公司法规定,将股权转让股东以外的人时,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


·企业融资方式考虑因素有哪些
    企业融资方式考虑因素有哪些?就目前经济市场来看,企业进行融资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由于融资涉及到金钱利益,若没有做好融资方案,或者决策失误等,可能会到来经济损失,故而,在融资之前,需要考虑的因素是比较多的,具体来说,企业融资方式考虑因素有哪些? 企业融资方式考虑因素: 1、首先是融资渠道问题,现在有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债权融资是不需要还利息的,但是要把利润分给别人。换句话说,利润跟风险是企业主与债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