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特别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法定手续才能正式成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因股权转让而变更股权的,应向审批部门报送下列文件: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企业原合同、章程极其修改协议;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定的并经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
二、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一)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书》
2、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新的外方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在境外公证后经我国驻外(当地)使领馆认证,并提供翻译件。若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本人在中国境内,则提供护照原件核对,不必公证认证。中方投资者则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3、受让方的资信证明:受让方的当地银行出具,其帐户余额最好不低于本次的转让额,表明有能力购买该股权。
4、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或《决定》
5、《股权转让协议》
6、《合资或合作合同》及《合同修正案》
7、《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8、《董事委派书》及《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
9、 新任董事会成员或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1、股权转让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股权转让后,其股权结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须中方控股的,外方不得控股。
3、股权转让后外方的持股比例低于25%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视同内资企业,成立不足十年的生产加工企业,若在此之前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须依法补税。
4、除非股权转让后变更为内资企业,否则不得将股权转让给中方的自然人。
三、未报批的股权转让怎么认定效力
1、既然合同已经依法成立,虽然尚缺少生效条件,但对于合同的当事人均是有约束力的,不能被随意的撤销或者解除。
2、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双方合意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努力促成合同生效以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合同虽未生效,但不影响合同中有关履行报批义务及相关条款的效力,有报批义务的当事人应当 积极履行报批义务。
3、在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情况下有多种救济手段,包括股权转让方和外资企业消极履行报批义务时,受让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报批未通过的,受让方可要求退还转让款并按过错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售房方不按约定支付对价而导致无法履行报批时,转让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等。
通过上述文章,我们了解到一般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由股东先行转让其出资的,然后向有关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当然,这个过程是由一定时间限制的,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完成,超出这个期限,就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最后再次通过董事会的决议就可以了。



相关内容:

·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创业的时候有很多人首先考虑到的都是创办独资公司,因为独资公司并没有对于注册资金有任何的限制,但是独资公司法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肯定也是相对的,如果只是考虑创业资金的话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优先选择的一种。有这种想法的话,就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一、独资公司法人责任主要是什么?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什么时应当解散?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什么时应当解散?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因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而使得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 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法股东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长期以来我国对公司的管理非常严格,制定了公司法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在我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就有股东会,而股东会的权利一般都是非常大,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有着导向作用,只对股东会的权利有着严格的说明,那公司法股东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


·无故被公司辞退公积金补偿金是多少?
    无故被公司辞退公积金补偿金是多少?1、无故被公司辞退职员并不会获得公积金作为补偿,而是支付N倍的月工资作为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


·离婚对公司的出资怎么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流程需要注意什么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非常的多,而且需要去工商局领取的变更表格才能进行变更。但是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变更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很多人都比较困惑。为此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流程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一、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流程需要注意什么股东变更法人: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不同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不同是什么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什么时候赔偿,赔付多少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什么时候赔偿,赔付多少 我们都知道在形成雇佣关系前,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以此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一般在合同到期日时,如果双方有意向继续签约,那么合同就会再签一次。但是有的时候合同到期了,你还在为用人单位工作,那么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什么时候赔偿?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


·公司法人财务监事的法律上规定的职责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财务监事的法律上规定的职责是怎样的?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公司中的职位有许多,还有许多是法律上的概念,比如说公司法人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人财务监事是一个难以理解的名词,那么,公司法人财务监事的法律上规定的职责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造价业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造价业分公司能签合同吗?造价业分公司能签合同,《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二、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注意的地方有哪些(一)、若分...


·公司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违约合同如何赔偿?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行政处罚对象是法人还是公司?
    行政处罚对象是法人还是公司? 社保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公司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除了要求其补缴外,还可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将面临罚款,那么,行政处罚对象是法人还是公司?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有人身罚和财产罚等,法人和公司都可以被处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行政处罚对象是法人还是公司?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可以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