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样的? 按照债券的发行对象,可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方式。
私募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一般以少数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为发行对象,不对所有的投资者公开出售。具体发行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是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企业等;另一类是个人投资者,如发行单位自己的职工,或是使用发行单位产品的用户等。
私募发行一般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不经过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不必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可以节省承销费用和注册费用,手续比较简便。但是私募债券不能公开上市,流动性差,利率比公募债券高,发行数额一般不大。
公募发行是指公开向广泛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
公募债券发行者必须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由于发行数额一般较大,通常要委托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承销。公募债券信用度高,可以上市转让,因而发行利率一般比私募债券利率为低。公募债券采取间接销售的具体方式又可分为三种:
①代销。
发行者和承销者签订协议,由承销者代为向社会销售债券。承销者按规定的发行条件尽力推销,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能按照原定发行数额全部销售出去,债券剩余部分可退还给发行者,承销者不承担发行风险。采用代销方式发行债券,手续费一般较低。
②余额包销。
承销者按照规定的发行数额和发行条件,代为向社会推销债券,在约定期限内推销债券如果有剩余,须由承销者负责认购。采用这种方式销售债券,承销者承担部分发行风险,能够保证发行者筹资计划的实现,但承销费用高于代销费用。
③全额包销。
首先由承销者按照约定条件将债券全部承购下来,并且立即向发行者支付全部债券价款,然后再由承销者向投资者分次推销。采用全额包销方式销售债券,承销者承担了全部发行风险,可以保证发行者及时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因而包销费用也较余额包销费用为高。
西方国家以公募方式发行国家债券一般采取招标投标的办法进行投标又分竞争性投标和非竞争性投标竞争性投标是先由投资者(大多是投资银行和大证券商)主动投标,然后由政府按照投资者自报的价格和利率,或是从高价开始,或是从低利开始,依次确定中标者名单和配额,直到完成预定发行额为止。非竞争性投标,是政府预先规定债券的发行利率和价格,由投资者申请购买数量,政府按照投资者认购的时间顺序,确定他们各自的认购数额,直到完成预定发行额为止。
按照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和票面价格的异同,债券的发行可分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①平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和票面额相等,因而发行收入的数额和将来还本数额也相等。前提是债券发行利率和市场利率相同,这在西方国家比较少见。
②溢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高于票面额,以后偿还本金时仍按票面额偿还。只有在债券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的条件下才能采用这种方式发行。
③折价发行,指债券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额,而偿还时却要按票面额偿还本金。折价发行是因为规定的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
一般的也就是代销、全额包销、余额包销这几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但是不管是哪种发行方式都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的程序进行,同时在发行前还需要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债券的审核才行。



相关内容:

·立下借条后债务人失踪诉讼时效为多久年?
    立下借条后债务人失踪诉讼时效为多久年?《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


·债权债务清查的过程是什么?
    债权债务清查的过程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 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 1、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 2、核算清算费用; 3、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 4、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 5、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 7、编制清算损益表,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二、帐务处理 1、于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这和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


·众筹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区别
    ①投资人参与度不同。众筹是将产品和更多的人连接,众筹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感,这种参与是全方位的。集资则是筹资人通过资金的聚集去做一个实业项目或进行资本的营运,在借贷中出借人追求的是资金的回报,基本不参与项目的管理。②目的不同。众筹对发起人而言不仅是追求资金,还需要得到大家智慧的滋养、口碑的传播,而集资的目的则比较简单主要是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


·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
    我们都知道,借钱给他人有一定的风险,这不仅包括债务人赖账的风险,还有另外一种风险,那就是债务人死亡。那么,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呢?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与其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死亡怎么讨债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 1、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即便是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


·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怎么办?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处理。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


·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一、老赖欠钱被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一、通过假离婚避债会处罚吗?
    一、通过假离婚避债会处罚吗? 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


·债务人合同履行不能解除合同吗?
    债务人合同履行不能能解除合同吗?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公司债券发行和审核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意思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和审核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意思内容是什么?一般公司债券发行和审核的基本程序的内容都包括:作出决议或决定;申请发行;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公告募集办法;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等几项内容。二、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有什么?1.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中不得不提的一项罪名就是贷款诈骗罪,生活中的很多情形都会犯贷款诈骗罪,那具体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很多,究竟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有哪些表现形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1、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


·无子女有债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无子女有债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有债务)男方:______,1981年6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市________。女方:_____,1984年2月5日出生,汉族,现住××市________路家属院。我们双方2006年9月27日在××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加剧,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


·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上承诺的认定问题。通常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之前会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通过做出各种诱人的承诺以达到宣传的目的,那么这些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 开发商的允诺大多数是先给人一种信息,然后购买者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会去和卖房者进行一个沟通,然后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协议,这个也是合同签订前的一个过程。具体是怎么进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