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2、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3、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4、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的;
5、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三、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
1、开发企业在房屋竣工并具备实测条件时,持规划核准图至测绘管理科申请共有共用部位审核;
2、测绘管理科对开发单位提供的规划核准图进行审核,同时通知开发企业办理实测申请手续;
3、开发企业取得实测成果后,办理入网认证,通过综合业务系统获取实测数据建立楼盘并补充定义相关楼盘信息,同时提交商品房现售申报资料;
4、商品房管理科获取楼盘实测数据后,对申报资料和上传信息进行审核,并确认自建商品房和共有共用部位;
5、商品房管理科办理初始登记审批手续;
6、商品房管理科在发放初始登记证明后开放楼盘,开发企业上网销售;
7、开发企业可凭初始登记证明至登记受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领证手续或转移登记手续。
不管是进行商品房的预售还是现售,其实房地产开发商都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商品房的销售,否则的话就会构成违法行为,此时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具体进行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与申办流程,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普通房产纠纷起诉后一般要6个月才能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一、老人房屋遗嘱怎么写?
    一、老人房屋遗嘱怎么写?在里面书写寿终老人的姓名,以及在哪里出生,即出生地点,以及老人的诞生时间。以及房产证的多少。以及写作时间,写作地点,现在的居住地方,以及以前居住的城厢镇等等都要一一告知。老人遗嘱,想要分配哪些东西,分配多少,给哪个儿子,女儿,亦或者是女婿等等也要一一说清。1、在里面书写寿终老人的姓名,以及在哪里出生,即出生地点,以及老人的诞生时间。以及房产证的多少。以及写作时间,写作地点,...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房产也是属于离婚财产中的一部分,并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夫妻双方都比较在意的。到底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法律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


·北京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通过协商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卖房将房屋的拥有权利转让给买房,买房需要支付协商的价款。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吗?今天我们为大量列举了一份北京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北京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 住 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租房压一付三什么意思
    租房压一付三什么意思?租房中的押一付三,通常指的是一次性交纳三个月的房租,同时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押一付三主要是为了防止租房者突然不租房屋,给房东造成房屋空置的经济损失,也是为了保障房东房屋内物品的完整性。当承租人不再继续承租房屋时,应当提前通知房东,解除租赁合同,退还押金。或者是租期届满之后退还押金。二、租房合同签订须知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


·房产抵押给个人合法吗
    可以肯定的是,把房产抵押给个人是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可以进行房产抵押,只要双方基础平等自愿的前提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抵押就是有效的。但在实践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第二,应当注意区分,房产证抵押不等于房产抵押。房产抵押不是简单的把房产证给对方,而是需要签订《房产抵押...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购房的时候除了要对房屋的位置、朝向等作出考虑外,就是要严格的验收房屋的质量了。一旦发现问题要么不购买要么要求卖方进行修缮。那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有如下几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


·村里要拆迁了,房屋周边新栽种了几棵数算抢种吗?
    一、村里要拆迁了,房屋周边新栽种了几棵数算抢种吗?  在房屋周边新栽种了几棵树不属于抢种,抢种是指公告发布后,被征地村民如果改变青苗种类或数量搭建大量违章房屋以求获得更高的补偿。从土地征收(用)公告发布后,改变土地现状的行为,视同于投机不予补偿。  1、不搞“一夜成林、一夜成景”。  不要打着套取征迁补偿费的算盘,盲目栽树,拔苗助长只会让自己得不偿失。  2、要了解耕地是不能随意种植树木的。  土...


·遇到商品房一房多卖怎么办
    遇到商品房一房多卖怎么办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需要办理备案登记,这样可以避免出现开发商一房多卖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但现实中,有的人由于不是很了解,因此就忽略了这一步,那此时遇到商品房一房多卖该怎么做才能维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遇到商品房一房多卖怎么办 一是侵占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首先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折价赔偿,将其损坏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这在多重买卖...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房屋租赁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而且该原则的法律依据在民法通则的118条规定中说明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出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的,应该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该房屋买卖无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


·房产通过赠与的方式避税是否合法
    房产通过赠与的方式避税是否合法 通过赠与方式逃避国家税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房地产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房款。因此,一旦发生纠纷,依据赠与合同,赠与人将可能无法得到对方私下承诺的“购房款”;2、办理房地产赠与,当事人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据此提取住房公积金;3、根据南京市户籍管理有关规定,购买60平方米的房产可以迁入南京市户口,而办理房地产赠与...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
    北京抵押担保公司需要遵循什么规范 一、在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提供的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1)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2)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 (3) 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