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中国童工年龄是几岁?

都说孩子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但是在世界各地这些希望正处于破碎中,童工的雇用就是希望破碎的因素之一。在我国明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不论是因何种目的介绍童工给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雇用童工都是违法行为。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国童工年龄的标准,以便您对童工年龄有清晰地认知。

一、中国童工的年龄界定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
二、有关中国童工年龄的法律规定
1、《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1)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2)第三条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3)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如果劳动者未满16周岁的话用人单位不得雇用,否则视为雇佣童工。如果雇佣童工被劳动管理部门发现或被举报的话,用人单位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轻则罚款重则被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内容: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天数是多少?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天数是多少?《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


·长沙最低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大家应该都能够知道,如果因为伤亡以及具体的受伤情况,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的话,都能够得到误工费的赔偿,但是有些人可能并不能够清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相关的说法,如果发生的误工费,应该通过一定的鉴定来进行赔偿,详情请看下文。一、误工费赔偿标准是的介绍《人身损害赔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中国最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很显然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调整的法律,我国自2008年制定了该部法律之后,在2013年的时候又进行过一次修订,因此如今我们看到的内容就是之前修订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中国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7,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劳动合同法20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


·职工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吗
    职工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吗?在大雪天跌倒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么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


·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房建工程,也即房屋建筑工程,我国的居住、工作、学习场所,都是由此类得益于此类工程的修建,若房建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则会造成大面积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故而,在验收时,需要严格按照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且必须完成书面验收报告。 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 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 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 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为了督促公民及时行使权利,降低法院的搜集证据的难度,特别对诉讼时效做出了规定,当劳动纠纷发生后,如果劳动者在时效内不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极有可能遭受败诉的风险,所以劳动者务必要特别重视时效问题,那么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内容里为您介绍。一、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


·若是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保险?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保险? 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


·不少工程团队只注重建设速度却忽略了工程质量,以为这样子能够最
    不少工程团队只注重建设速度却忽略了工程质量,以为这样子能够最大限度的赚取利益。可是工程团队是有一笔保证金放在发包人手上,只有合理完成工程项目才能够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也有管理办法。那么违反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会怎么样?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员工合同签哪些内容事项?
    员工合同签哪些内容事项? 一、员工合同签哪些内容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 相信很多员工上班时多多少少都有加班的经历,那公司给的加班工资就是很多员工很看重的一部分,公司发的加班工资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呢,对于这个问题,国家劳动法有详细的规定,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我国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的?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