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

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 一、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的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水田,一类补偿2600元/亩 ,二类2210元/亩;专业菜地,一类6500元/亩,二类5460元/亩;专业鱼池,一类4420元/亩,二类3770元/亩;旱土,一类1820元/亩;水塘水库,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苗木花卉、经济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人造用林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非人造林木,一类2600元/亩、二类2210元/亩。
2、住宅房屋补偿费标准:钢混,97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710元/平方米;砖混一类,78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580元/平方米;砖混二类71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580元/平方米;砖木,65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520元/平方米;土木,520元/平方米,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390元/平方米。
3、此外,还有购房补助费。农户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第一、二层的购房补助费按1040元/平方米,第三层(含三层)以上的购房补助费按520元/平方米;按被征地的农业人口数另增加4万元/人。非农户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第一、二层的购房补助费按1800元/平方米,第三层(含三层)以上的购房补助费按900元/平方米。
4、房屋搬迁补助费为8元/平方米·次;房屋过渡补助费分为两类,乡(镇、街道)、村企业房屋为32元/平方米·月,住宅房屋8元/平方米·月。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期拆迁腾地的,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给予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260元/平方米。另外,4人户室外所有设施(生产用房除外)包干补偿52000元/栋,每增加1人,增加13000元补偿费用。
二、拆迁补偿的分类标准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土地性质分类: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使用用途分类: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由此可见,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性质和使用用途分类来进行补偿的,作物补偿费、住宅房屋补偿费、购房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也有所不同,但都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补偿开福区人们的损失,尽量做到了降低人们损失最小化。以上就是对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的相关内容的解答。



相关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纠纷解决方案
    宅基地使用是国家对农民的政策,农民有权使用土地进行建宅。但面临宅基地使用权责任人更改时,我们会遇到很多问题,有些是转让,有些是继承等。因为人有生老病死,所以子女有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子女较多时,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纠纷发生就较频繁,接下来为您详细说明。 一、宅基地使用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因此,由于土地产生纠纷的案例也在增多。我国公民对于土地有使用权,这项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总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那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总则有土地纠纷的相关内容吗? 关于土地纠纷,一般适用于土地管理法,不过民法总则中对于土地纠纷的规定涉及到对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具体...


·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公民和组织或者是公民和公民之间所签订的关于抚养与继承方面的规定协议。具体规定如下所属: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


·2023年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


·2023宁夏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宁夏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0880元/亩;旱地/园地:15440元/亩;林地:772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860元/亩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5712元/亩;旱地/园地:17856元/亩;林地:8928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4464元/亩3、三类区片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6976元/亩;旱地/园地:33488元/亩;林地:16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的土地在我国是采用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的,如果拥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不愿意自己经营农业生产,就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交给其他人进行生产经营。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土地转包后由受...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当说到贷款的时候,更多的人可能想到的便是通过有形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然后向银行或者相关的经融机构申请贷款。其实在一定条件下,土地使用权也同样是可以申请贷款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下面给您简单的说一说。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 凡抵押贷款额度都是看评估价来决定的,土地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会先对土地进行评估。贷款行以...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在现代这个社会,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每个人的生活相比较以前来说都变好了,在农村,有很多闲置的土地会被他人承包进行一些生产盈利的活动,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许多。比如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 一、中国的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居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


·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征地重建中与人民利益最直接相关的就是征地补偿,因为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者的权益或多或少会受到损害,所以征地办需要在经济上对被征地者进行补偿。每个地方的征地补偿项目大同小异,但是具体的补偿办法有着明显的差异,特别是补偿的额度。那么江西永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的规定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綦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施永新镇城镇规划建设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


·不合格产品质量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不合格产品质量纠纷管辖地是哪里?因产品侵权引起的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项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


·一、房地产开发流程
    一、房地产开发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一)选址定点阶段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在我国,如果想要使用国家的土地话是应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并不是你想怎么使用土地就怎么使用土地的,还应该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规划进行建设的,如果违反了规划,严重的话是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类别有哪些? 1、一级类设三个 。即《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的界定严格按照 《土地管理法》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