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

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一、山东省农村拆迁管理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农民的耕地面临被征收,而被征地农民最为关注的无疑是征地补偿的标准和数额问题。下面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山东省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可见根据《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征地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组成。而这三部分中占主要比重的前两部分又与被征收耕地的年产值相关。
为了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做到同地同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同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据此山东省政府批准了最新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被征地农民可以据此匡算出自己被征收土地应得的补偿额。需要说明的是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且该部分补偿额也并非是全部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要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看到这里,估计很多心急农民朋友会有疑问了,以上几块相加,每亩土地的补偿款也不过是几万块最高不过几十万一亩,与动辄上百万几百万的土地拍卖价格相差太远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若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也就是说,在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之外,土地出让收益还可以补贴给被征地农民,以做到国务院规定的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里需要提醒农民朋友的是政府拆迁补偿法律法规纷繁复杂,如何从众多的拆迁文件中筛选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需要专业人员的经验判断和专业技巧,所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二、拆迁补偿方式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问题我们要用法律以及相关条例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了解农村拆迁管理,确定补偿方式,在申请补偿。上述是我们为您针对山东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以及农村拆迁管理条例问题归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想咨询其它问题,可登入网站咨询律师。



相关内容:

·在现如今,房价贵,买房子困难几乎成为社会青壮年面临的一个最为
    在现如今,房价贵,买房子困难几乎成为社会青壮年面临的一个最为严峻的考验。一次性付款对许多人而言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在社会压力下很多人不得不选择贷款买房。在贷款买房时,会涉及到办理贷款买房的预告登记证,不少年轻人对此摸不着头脑,并不清楚它到底有什么用处,也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买房子贷款的预告证到底有什么作用。 一、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一、补偿范围 虽然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但具有很多商品房的特点,因此其拆迁补偿应当做到两个方面的统筹: 一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 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费的缴纳不完全情况,参考当地农民住宅拆迁办法,对其补偿范围请求予以一定限制,将地上物补偿款、搬迁费用、区位补偿款、土地补偿款中的某几项分给小产...


·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
    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 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购房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从实践来看,造成购房...


·结婚前预定的房屋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结婚前预定的房屋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


·房价上涨过快,卖家毁约
    房价上涨过快,卖家毁约 1、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条款,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很多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很多,主要是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有共有权利人还需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二、怎么查看二手房的产权状况?(一)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


·登记结婚后房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登记结婚后房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登记结婚后房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号自然也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


·离婚房产是按揭的可以过户吗?
    离婚房产是按揭的可以过户吗? 一、离婚房产是按揭的可以过户吗? 可以过户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②《离婚证》; ③双方《身份证》; ④原房屋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过户流程 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公证处办析产公证...


·产权证是男方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产权证是男方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


·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明模板
    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是每个家庭所关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归属问题的最有力的的证据。当前除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能够证明房屋属于自己,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书,增加和巩固自己对房屋的拥有权。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有关内容。 一、房屋所有权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