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房广告该怎么产生法律效力

实际中,很多出卖人利用广告作过分夸大宣传,诱骗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但事后却不予兑现,导致商品房购房广告纠纷逐年上升。而依据法律规定,购房广告其实只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不能将宣传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那么购房广告该怎么产生法律效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广告该怎么产生法律效力
(一)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所以,一般情况下,购房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法律约束力。
(二)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只要要约邀请符合要约的上述规定,即视为要约,产生法律约束力。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购房广告产生效力的方式有哪些
购房广告要想产生法律约束力,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对于一些虚幻的描约,如“成功人士的选择”、“坐拥繁华”、“具有无限的升值潜力”等,则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不能作为要约内容对待。
(二)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设备安装的数量、品牌,住宅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等,对于开发范围外的描述,一则并不能由出卖人控制,二则这些描述的真伪买受人只要到现场观察一下或向有关规划部门咨询一下即可了解,广告应允许出卖人作细微的夸张或过分虚假的描述,这些开发范围外的宣传即属此类,买受人应对此描述负有鉴别的义务,否则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承担责任。
(三)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
阅读到此为止,相信您对购房广告产生法律效力已经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但现阶段,由于我国商品房市场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对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给开发商在销售房产时作出虚假、夸大不实的广告宣传留下了可乘之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相关内容:

·有的人认为买房子的时候只要与卖方协商一致,签订了购房合同,支
    有的人认为买房子的时候只要与卖方协商一致,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房款之后,那么自己就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其实此时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并且在支付了首付之后还需要交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买房子首付后要交什么费用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介绍。第一、面积补差现在的商品房以预收居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规划面积计价。但在实际收房时,实测面积会与合同面积有误差。如果超出了,需要按照房价来补偿相应的房款,一般在3...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所谓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当事人可以行使自己该有的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过了这段法定期间也就是过了诉讼时效时就丧失了诉讼的权利,近年来房产争议纠纷越来越多,连带着房产合同的违约诉讼也不断增加,那么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开发商只有在未按照法定期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义务、导致买受人未如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才应当...


·购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房产,购买的时候还需要承担8.5%左右的税。2、购买毛坯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查看房主是否有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虽然也可以对房屋进行买卖,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需要考虑周全一些,对于产权过户以及违约的责任要写详细...


·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1、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规定,自2008年3月3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2、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应否贴花? 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或既有生...


·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
    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 一、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过所交易房屋为非法开发、无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


·当事人该怎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生活中进行房屋租赁活动的,需要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但究竟该怎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呢?这可是难倒了很多人,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


·关于买房网签备案是指什么
    买房网签备案是指什么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这就是房屋的房管局备案手续。二、房子备案后还有什么事?1、备案登记所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申请的主体是开发商;而民法典没有规定备案登记。根据民法典定的原则,备案登记不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应当认定其为行政管理...


·一、贷款买房提前还贷的情况?
    一、贷款买房提前还贷的情况有哪些 1、等额本息贷款,没有超过贷款年限三分之一,此类房贷者可以提前还款。等额本金,没有超过整体贷款年限四分之一,此类房贷者可以做一部分提前还款。 2、公积金月缴纳金额较高的房贷者,由于公积金是专款专用,如果不用于还房贷,放在账户里也取不出来,所以还不如提前还贷。 3、房贷利率处于上浮中的房贷者,虽然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调了,但是如果你的房贷利率没有打折,...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三...


·怎么处理房产纠纷比较好
    因民事行为发生房产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因拆迁补偿纠纷,先协商,后政府裁决和法院起诉。因单位内部建房,找有关行政部门解决等等。那么,到底该怎么处理房产纠纷比较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处理房产纠纷比较好 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保证黄岩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安置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拆 迁 范 围 第一条 本期拆迁范围分为A、B、C三个区块。其中A区块(大桥区块)东起离10...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要买的楼盘信息十分清楚,对于楼房的物业以及其他的东西也要多加了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他项权证一般是与产权证差不多时间办理,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需要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到房管部门办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