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有哪些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
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由于医疗事故鉴定被限定在纠纷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的专家和纠纷涉及的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被认为是兄弟之间的鉴定,鉴定专家不需对鉴定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其鉴定的公正性被广泛质疑。医疗过错的鉴定机关没有地域限制,且鉴定人员为法医,鉴定人员对鉴定结果负责,鉴定相对公正,曾经有统计,在不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侵权中,有70%以上被鉴定为医疗过错。
之所以出现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分,除了与目前法制现状有关外,很重要的原因与目前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正有直接的联系。由于医疗侵权的特殊性、复杂性,此二元制的现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持续存在。
3、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中应当处理好《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间的关系。对于鉴定机关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在审理中有证据能够认定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应当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过错责任的认定,确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
4、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在医疗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鉴定,以至重复鉴定。对此,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在诉讼中,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对不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要求对医疗机构的过错以及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5、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与正置的关系。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的规定是举证责任的倒置,但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涉及医方是否有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关于患者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患法律关系,患方是否存在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损失多少等,属于举证责任正置,举证责任在患方。只有患者提供的证据达到《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才予立案受理。经过审理,只有患方对其负有举证责任倒置才有意义。否则,应当依法驳回。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的介绍,我们在进行区分两者的区别的时候,可以从概念上、适用法律上以及举证责任倒置与正置的关系进行区分。另外,在进行区分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它们在进行赔偿的时候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和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均为一年。因此,若是以侵权造成患者身体受到损害的案由来进行医疗事故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一年。除...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这些情况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影响大...


·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
    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我们每个人在获得工作后都会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保险且自己也会缴纳医疗保险。在广大劳动者群体中的工人,他们很容易在施工时受伤,导致失去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去医院治疗,然后可以获得报销。那么工伤医疗费保险范围是怎样的呢?是否涵盖了工伤治疗部分甚至失去劳动能力期间的补偿还需要探讨。 一、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不可避免要面对记载整个医疗过程的病历,病历中的很多专业术语,对于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官来说,很难作出准确判断,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患者的损害这两个要件不难判断,难的是判断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医务人员的过错,对于后两个要件,一般...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
    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时赔偿部分将如何划分? 一、医疗事故过失责任承担如何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


·杭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遗留纠纷的类型是什么?
    杭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遗留纠纷的类型是什么 医疗纠纷时有发生,很多人因此而烦心,处理问题也会很长时间,因此也耗费了您不少的精力,为此很多朋友都请了律师,在杭州发生医疗纠纷以后,很多朋友也请了杭州医疗纠纷律师,希望专业的律师能够为自己解决医疗纠纷的一切事物,省的自己麻烦,但是律师的选择是有讲究的,一定要确保在法律规定内为自己挣得最大的合法权益,具体的内容可以随我们一起去了解。 一、杭州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事故争议怎么处理 ?
    医疗事故争议怎么处理 ?一、医疗事故争议怎么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登记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在我国,医患矛盾属于社会矛盾中最经常发生、最普遍的矛盾了。医患矛盾出现的原因与医疗事故等医疗纠纷密切相关。若是医疗纠纷处理不好,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我国医疗秩序也起到了负面影响。针对此种现象,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我们将针对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来为您介绍。 一、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1、《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


·医疗损害鉴定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损害鉴定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损害鉴定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除了侵权之诉外,医疗事故纠纷还可能是由于医方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的约定,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时效,按照一般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三年的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您知道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吗?那么怎么样才能被确认为是医疗损害事故呢?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赔偿呢?接下来,我们问您解答疑惑。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简称违法诊疗行为,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首要要件。这是侵权责任违法行为要件在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


·怎么进行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计算
    怎么进行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