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计算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

如何计算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到的所得税
目前无论是《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其他法规均未定义“股权转让”,只是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第十六条中明确指出股权转让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财产转让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中第六条对收入的定义:“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我们可以合理推断,只要一个企业通过转让其持有的股权取得任何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均会涉及到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问题。同时根据上述结论,我们不难发现税法约定的股权转让并非仅仅是指传统意义上的买卖行为,还包括出资、偿债等视同转让的行为。
二、如何计算股权转让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上述文件明确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及如何计算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
转让股权收入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对于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应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实务中在没有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可依据评估价格确定。
对于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的理解,应结合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71条中关于投资资产计税基础的规定: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而根据财税(2014)116号文件之规定,若该非货币性资产的转让所得存在递延的情况,则相应股权成本也应该进行调整而非一次性将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全额计入股权成本。
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理解投资资产计税基础的规定,则能很好地理解为什么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以及国税函(2010)79号文件中第4条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而对于以未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况,是否可以相应增加计税基础,文件并未规定,但实务中各地税务机关大部分均认为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划分为两步理解:
1)分配未分配利润;
2)股东用分配所得的利润增加投资,由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免税,因此在这个环节法人股东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可以相应增加股权投资成本。
因此,在存在较大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先分配后转让股权可以节省较大的税收。
对于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来说,公司发生股权转让时要依据税务法,并结合自身情况,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即可。依法纳税也是每个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转让股权即为变革了股权的拥有者,依法征收所得税也是确保股权的稳定,防止胡乱变更股权的情况出现,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



相关内容: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什么?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什么现在我国新公司法当中,其实对于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已经做了许多的调整。公司的股东在选择出资方式的时候是非常的灵活多变的,但是不管怎样,公司的总体出资金额和公司在工商局的注册资金登记的金额都应该是一样的,如果出资不实的话是要承担风险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股份有限...


·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认可吗
    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认可吗?分公司签的合同只要符合公司章程总公司一般都会认可的,但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


·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一、5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直接申请上市吗 不可以,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


·企业分立审计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分立审计的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分立是什么? 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 企业分立是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形成与母公司股东相同的新公司,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从母公司中分立出来。 企业分立的司法解释 第十二条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何在?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何在?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进行并购重组,主要是为了解决独立性问题、同业竞争问题、关联交易问题以及保持公司的股权清晰等,通过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改制,使得企业能够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主体资格的要求,为上市打下良好基础。 1、突出主营业务 主板要求主...


·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制吗
    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制吗? 新公司法修改了创立新公司的注册资本条件,将原本的实缴改为了认缴制,也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这使得创业的门槛降低了,加大了人们创立公司的积极性。认缴是股东书面作出注册资本的承诺,但无需及时缴纳,只要在公示后,约定期限内凑集即可。对于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制吗?以下是相关问题的解答: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制 (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公司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算1、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如果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 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


·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一、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二、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三、管理部门不同 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种类 (一)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签订或者授权签订,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


·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几种?
    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几种?如今我国的经济在飞速发展,市场经济主导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同时所有的去也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十分激烈,每一个公司企业都要在竞争中不断的壮大自己的实力,革新自己的体制增加自己的竞争力,通常由企业改制来实现,那企业改制的情形有几种?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企业改制的概念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