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而非丧失诉权。故即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当事人符合提起诉讼的若干条件,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
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二、债务还款期不明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的,人可以随时要求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实践中,如果还款期不明的话,此时债务人可以随时还款,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按需要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事实上,解决债务纠纷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它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症下药,否则的话即使纠纷得到了解决,最终也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相关内容:

·贷款逾期年利率怎么算
    活期存款0.40%,三个月2.60%半年2.80%一年3.00%,二年3.90%三年4.50%五年5.00%,利息=本金×利率×期限,三个月利息=1000×(2.60%÷12)×3=6.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妻子炒股欠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妻子炒股欠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


·夫妻结婚前家里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结婚前家里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结婚前家里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一人所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


·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常有的现象。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在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时,是可以通过提起债务诉讼的方式来追回欠款的。此时,债权人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呢?为了增加胜诉的可能性,债权提起债务诉讼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其答案。 一、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一、债权融资模式: 1、国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2、国外银行贷款 国外银行贷款,顾名思义,是由外资银行向 企业提供的贷款。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对于银行业的开放是逐步推进的。 3、发行债券融资 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既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


·证券公司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风险大吗
    证券公司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风险大吗? 一、减记债券 减记债券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金融工具。这是商业银行在资本补充渠道上的创新,是商业银行单纯向市场圈钱的行为。 为了拓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补充资本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所称的减记债,是指目前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商业银行,以及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一、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公司欠款说明书怎么写?
    公司欠款说明书怎么写? 一、公司欠款说明书 我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归还此次借款中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剩余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分别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结清。 特此证明! 债权人: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证明欠款的证据有哪些? (一)基...


·个人借款中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个人借款中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一、个人借款中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 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诉讼法中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当事人没有...


·公司和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参与者,时常面临各种突发情况,欠
    公司和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参与者,时常面临各种突发情况,欠债或是突然大赚一笔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赚钱还好,但如果亏了的话可能会面临各种麻烦,例如公司法人欠债能出境吗这个问题,可能我们就会遇到,那么法律对此又是怎么规定的呢?首先先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人的概念: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国...


·老赖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可以从其它方面寻找证据,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对自身不利。欠条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证据,即使没有欠条,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也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