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欠信用卡老婆要承担吗 老公欠信用卡老婆要承担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含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因此,衡量信用卡消费...
·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有哪些规定? 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有哪些规定? 存单质押贷款是目前诸多贷款种类里门槛较低的一种,因此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的问题也得到了众多普通百姓的关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出以下流程与相关规定,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一)提交申请资料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 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拖欠货款胜诉后面怎么执行? 拖欠货款胜诉后面怎么执行? 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
·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是怎样的1、债权人能够证明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原则上认为是举债的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主张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作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外所负债务,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主张债务是对方个人债务,夫妻一方需要尽到如下的证明责任:...
·借条遗失之后应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已经有了借款要打借条的意识,但却由于疏忽,时常会出现将借条遗失的情况。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出借人将借条遗失之后该怎么办呢?其实,就法律后果上看,将借条给遗失了就相当于没有借条。那在个人借贷中出借人没有借条能否要回借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借条遗失之后该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补救: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
·遇到欠钱不还的上司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建议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等。能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存在债务纠纷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物证。能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的经济往来的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凭证等。1、借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
·夫妻离婚哪些算个人债务 夫妻离婚哪些算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是某一方的个人行为。夫妻个人债务有以下几类:(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
·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法律没有具体列举什么情况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应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灵活认定。一般来讲,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包括以下情形:1、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2、为抚养孩子、赡养父母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购买、修建、装修房子所负的债务;5、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体活动等所负的债务;6、其他在日常家庭生活中...
·欠钱不还对于穷公司富股东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于穷公司富股东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对于穷公司富股东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于穷公司富股东的情形股东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般莱索,公司欠钱法人应该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是股东只能要求其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无法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使得债权得到保障,此时可以在诉讼时效范围内起诉该公司,若法院已经审理,然后宣判强制执行过程之后,由于财产不足中止执行的,此时该公司需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一、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职责 1、与委托人的关系规范 (1)在与当事人签署委托协议时,应本着谨慎、诚实、客观的精神如实地告知当事人在委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依据法律和道德的准则,在规定的时间,建立档案,实现委托人的目的。 (2)律师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能做出虚假承诺。即不能为了建立和当事人的委托关系或者谋取代理费用、辩护费用作出不可能实现的许诺。但在案...
·子女借钱父母需要还吗 子女借钱父母需要还吗一、子女借钱父母需要还吗对于子女借钱父母需要还吗的问题,还得看儿子具体有多大年龄。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母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如果儿子是成年人,那父母就不用偿还,现代社会自己行为,自己负责,反对株连的。二、个人欠款方面的注意事项:1、是处理纠纷方式灵活。“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该程序。而在规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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