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的时候,当事人首先需要确定实际的管辖法院,因为我国法院众多,但并不是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对你的离婚案件进行管辖。那到底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中一些特别情形的法院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如李男户口在A地,刘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李男生活在A地,刘女一日突然失踪,虽经李男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刘女的踪影,李男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无管辖权。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1)如李男户口在A地,刘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李男居住在A地,刘女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徒刑3年而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现李男想提出离婚诉讼,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法院,而B、C法院没有管辖权;

(2)如李男户口在A地,刘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李男、刘女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李男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刘女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李男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刘女被监禁时间未达到一年,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法院没有管辖权;

(3)如李男户口在A地,刘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李男、刘女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李男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刘女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李男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刘女被监禁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法院没有管辖权;

二、军婚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法院处理,即认为是由军事法院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人,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军事法院是无权处理的。具体的情形包括:

1、李男与刘女系夫妻,李男为非军人,李男的户籍在A地,刘女是现役军人,且刘女为非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李男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A地的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李男与刘女系夫妻,李男为非军人,李男的户籍在A地,刘女是现役军人,且刘女为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李男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B地的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李男与刘女系夫妻,李男与刘女都是现役军人,李男在A地工作,刘女在B地工作,若现李男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B地的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确定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这在诉讼离婚中是很重要的。法院在接到起诉之后,一般会先对案件作出审查,要是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案件,当然也就不会立案受理了。实践中,可能出现不同的情况,此时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就不同,当事人一定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处理。


相关内容:

·一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一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二、因对方出轨离婚需收集哪些证据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


·一、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彩礼用退吗?
    一、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彩礼用退吗?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彩礼不用退,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是对方因为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抚养费需要给收据吗,抚养费收据的范本
    离婚后夫妻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方面可能会发生纠纷,有些夫妻对于另一方有没有支付抚养费常常争执不下。避免发生抚养费支付纠纷的一种办法就是出具子女抚养费收据,以此证明夫妻一方已支付了子女抚养费。那么,子女抚养费需要给收据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抚养费收据的作用 与其他收据的作用一样,抚养费收据的作用是证明父母一方支付了抚养费,避免因收养费支付与否发生纠纷。实践中,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现金支...


·单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单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单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新的《民法典》已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已失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单方提出离婚与双方离婚的条件一样,没有特殊条件的限制。即只要满足了法定离婚事由,一方便可以提出离婚的请求,若另一方不同意,可起诉至法院,让法院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


·稿费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稿费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知识产权取得的时间和稿费取得时间不一定相同,我们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知识产权并获得稿费的情况。 毫无疑问,该稿费应当认为是夫妻个人财产。 2、对于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知识产权但是在结婚后获得稿费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稿费应当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进行分割。 3、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知识产权并获得稿费的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


·夫妻离婚后付多少抚养费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育有小孩,那小孩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就需要对孩子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是您都认同的,但是至于具体支付多少抚养费往往就非常容易产生争议,其实这一点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就来告诉您夫妻离婚后付多少抚养费这个问题。 一、离婚后付多少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


·离婚都有什么补偿费用?
    离婚都有什么补偿费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


·离婚后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


·我国的最新婚姻法的内容包括哪些?
    结婚就意味着两个人在法律上缔结了一种关系,同样的,离婚就是这种法律关系的消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婚姻法对于跟婚姻有关的事项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我国的2017最新婚姻法的内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一个家庭的财产,从时间段及性质上面看,大致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在婚姻法之后,最高法陆续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释,共同构成新婚姻法。其中对夫妻婚前财产及共同财产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那么,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


·一、以后三孩社会抚养费吗?
    一、以后三孩社会抚养费吗? 事实上,据媒体报道,限制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政策虽然存在,但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已逐步放开,生育三孩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一些补助或免费服务项目,也适用于三孩家庭。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