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要是公民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的话,此时在满足《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则也是可能被宣告缓刑的。但就职务犯罪来看,我国规定了一些不能缓刑的情形,那到底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
(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
(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
(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七)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
(八)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
(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职务犯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1、不具有上述情形,全部退缴赃款赃物,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不具有上述情形,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犯罪,一审宣判前已将公款归还,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在案发前已归还,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人民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听取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量刑意见,分析影响性案件案发前后的社会反映,必要时可以征求案件查办等机关的意见。对于情节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得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
职务犯罪在我国主要是指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自己职权实施的犯罪。此时符合条件的,当然是有机会适用缓刑的,但要是属于法律中明确规定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则肯定就不能适用缓刑了。



相关内容:

·非法集资200多万,要判刑几年
    非法集资9000万,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盗窃罪新刑法的解释内容是什么?
    盗窃罪一直是《刑法》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盗窃罪的定义、定罪也随着新《刑法》的出台有所调整,特别是对于被盗数额的认定,是许多人关注的话题。那么盗窃罪新刑法的解释是怎样的,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盗窃罪定义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在我国,拿走别人的遗失物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如何定性拿走遗失物在我国仍有巨大争议,遗忘物不同于遗失物,当侵占他人遗忘物达到一定数额,且拒不归还,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会构成侵占罪。当失主与侵占者交涉之后,侵占者依旧不归还所占物品时,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 一、什么是遗忘物,什么是侵占罪? (一)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


·微商卖三无药品什么罪有哪些规定
    微商卖三无药品什么罪有哪些规定属于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罪,参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关于生产伪劣商品罪的规定:生产伪劣商品罪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百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量刑标准:生产、销售的金额在五度万元以上才构成刑事犯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


·寻衅滋事罪羁押时间是多长?
    寻衅滋事罪羁押时间是多长?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


·过失犯罪的主体主体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自然人主体有哪些(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注意: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2 )已满14周岁不满18...


·私闯民宅殴打他人涉嫌什么犯罪
    私闯民宅殴打他人涉嫌什么犯罪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


·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肯定也是案件不一样,那么参考的法条也是不一样的。贪污受贿罪在我国的刑法和刑诉法当中都是有规定的。不过贪污罪和受贿罪这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在我国刑诉法第394条当中,主要是针对贪污罪的一些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百九十四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


·可以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是谁
    可以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是谁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诉权利,是申诉主体,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或...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还审判么?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还审判么?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


·检察院批捕了说明罪名就是那个吗?
    一、检察院批捕了说明罪名就是那个吗? 也不一定说明罪名就是那个; 负责逮捕的是公安机关,他们同时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而负责起诉的是检察院,他们负责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案情、证据、罪名之后,向法院起诉。所以,确定罪名的是检察院,当然法院如果觉得起诉罪名不恰当的话,还可以建议检察院变更起诉(就是换个罪名告他们)。 二、检察院批捕就是罪名成立了吗 1、检察院批捕也不罪名成立了,只有法院...


·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一)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二)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