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单位扣工资最多扣好多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一般都会相应的惩罚措施,其中多数是以扣工资的形式,但单位扣员工的工资是有限制的,具体来说,单位扣工资最多扣好多?师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单位扣工资最多扣好多
工资支付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使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转变成实际所有工资的过程。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是劳动者实际支配和处分工资的前提。为此国际劳动组织在1949年第95号《保护工资公约》原85号同名建议书中,对工资的支付保障作了规定。
我国涉及工资的支付保障规定主要有《劳动法》、劳部发[1994]489号《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据此,劳动者在工作中损坏物品,如果是因其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额,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以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为限,以保证该扣除不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
二、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劳动者工资;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支付;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入职表、求职表、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单位扣工资最多扣好多?一般以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为限。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遇上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或者是克扣工资的数额超过法定限制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我们知道很多人选择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因为劳动仲裁省钱省力,可是劳动仲裁也是有时效限制的,那劳动争议中关村时效是多久,如果超过劳动争议时效怎么办?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护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即丧失请求劳动争议...


·正式员工被公司辞退可以索要赔偿吗?
    正式员工被公司辞退可以索要赔偿吗? 一、正式员工被公司辞退可以索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就是他们的经营、活动范围,民事行为能力则与他们的权利能...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由于工程建设过程周期较长,影响工程质量因素很多,如果施工企业管理不善,就容易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监督,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给您做个介绍吧。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在很多的工程中,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预付一部分资金作为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样可以防止一旦工程建设出现问题,就可以用这笔资金进行维修,这样就可以避免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同时又可以保障建设单位的基本权益,而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除和返还等等都可以相关的管理办法操作。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


·钢结构工程施工流程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施工流程是什么 钢结构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施工放线→基础混凝土内预埋螺栓→(钢结构加工制作)门式刚架吊装→吊车梁安装→钢梁安装→屋架、屋面板及屋檐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钢结构涂装。 一、施工放线 (1)、按照设计要求,根据图纸要求,配合土建单位将标高、轴线核实核准。 (2)、施工前用经纬仪复核轴线,并用水准仪确定标高,并用墨线在不易损坏的固定物上作好记号,注明标高,并做好记录...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因交接班问题受到伤害,可以算作工伤,如在交接班时因琐事与同事产生矛盾,则不算。 二、工伤认定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


·保洁员能申请工伤吗
    保洁员当然也是可以申请工伤的。如果属于工伤,需要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时间期限是怎样的无限制,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规定,只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而最体现这种用工方式灵活之处的是: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


·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什么?社保局工伤年龄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建立劳动关系的对象。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职工年满60周岁后,用人单位应按时自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停保手续。社保工伤待遇处理包含的赔偿项目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和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