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该如何书写呢?

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并不低,只要有交通事故发生就需要有人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责任主要承担者的判决中如果存有异议的,就必须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判定主要责任承担人或责任承担的多寡。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以供您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的写作要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2、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3、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性别:×男,出生日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年××月××日下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年××月××日下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1、××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2、认定申请人和×××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年××月××日下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以上就是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的具体写法,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于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判决不服的话,可以根据上述的介绍书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把需求及申请的原因尽可能详细的阐明。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相关内容:

·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
    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现在出行旅游或者是外出打工,亦或是回家,很多人都会买火车票,这也就不可避免的会遇到退票的情况。应该有很多朋友会关心退票手续费的问题,那么究竟火车票退票都分哪几种情况以及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的呢?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一、火车票退票费怎么算?根据中国铁路网最新公布消息: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


·车祸事故间接误工损失有哪些?
     一、车祸事故间接误工损失有哪些?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等。 1、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屋住宅维修金的,如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需要维护的话,那通常就是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但除此之外,在哪些情况下还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 当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维修养护的责任由保修单位转移到物业产权人身上,在业主分散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在...


·一、温州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温州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法定标准是163.79元/天,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中需要当事人实际的进行房产公证才行,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中需要当事人实际的进行房产公证才行,这属于交易房产中必经的程序之一。当然,办理房产公证也是有具体手续要求的。那究竟此时办理房产公正需要什么手续呢?又会涉及到哪些费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办理房产公正需要什么手续 1、当事人准备材料 ①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等;③双方草拟好的协...


·摩托车违章不交罚金会怎样
    摩托车违章不交罚金会怎样?摩托车违章不交罚金会被申请强制执行,由相关的滞纳金的处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第一百九十二条,被处罚人未在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


·交通事故责任人没钱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没钱赔怎么办 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以上的,就要负刑事责任,要坐牢的。 如果责任人驾驶的是机动车,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计算在无力赔偿的数额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 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抚养人认定中哪些是被扶养人?
    交通事故,实在是一件让人不想提及又不得不去注意它的话题。如果侥幸从交通事故中存活下来了还算好,最怕人去了,膝下还有未成年的孩子们等着被抚养,这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法律来约束事故当事方去做到赔偿,合力抚养孩子。那么,在交通事故抚养人认定中,哪些人才属于需要被抚养的范围内? 一、抚养关系是什么 这里的扶养关系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了我国婚姻法中的赡养、抚养、扶养三种法律关系,不能理解为仅指狭义上的夫妻之间的...


·拼车出交通事故要怎么认定责任
    近年来,拼车可以说成为了人们出行选择最多的方式之一,拼车出行是可以节省当事人不少钱的。但在拼车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出现交通事故,那要是拼车出交通事故的话,此时对事故进行处理,该怎么认定事故责任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拼车出交通事故要怎么认定责任 (一)无偿拼车事故的责任认定 对于拼车或搭车旅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如果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拼车一方或提供搭车机会的司机负有一定的...


·90后男子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因车祸烧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


·刑诉法拒不交代犯罪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只注重证据,完全不听从犯罪嫌疑人自己的口头交代的这种做法也是对当事人人格权的一种不尊重,所以无论如何,不管是在公安机关还是到了法庭上以后,工作人员始终都会询问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一些想法的,可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就是从头到尾都拒不交代。因此人们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刑诉法拒不交代犯罪的处理依据是什么?一、刑诉法拒不交代犯罪的处理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购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2、细节要多多注意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