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方式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中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比较大。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其他方式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任何付款方式及期限都是允许的。本款在购房实践中主要涉及银行贷款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贷款买房必须先支付不低于购房款30%的首付款,其余部分由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偿还。以按揭方式购房,除负担银行的利息外,还需支付银行的律师费、保险费等费用,虽然有些费用由购房者来负担是不合理的。需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一般对出现银行拒绝贷款的情况下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及首付款如何处理的问题没有作出约定,如果将来购房者办不下来贷款,开发商常以买方违约为借口,拒绝退还首付款。
为此双方可约定如下: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考虑到买受人可能受到的损失,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如果购房人逾期付款的,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中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外,在《商品房买卖解释》对某些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计算则另有规定,具体包括:
1、出卖人恶意违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这显然是针对先卖后抵、一房数卖的行为所作出的惩罚性规定。
2、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其实主要分为两种,即一次性全部付款和按揭分期付款。但在后者的情况下,分期付款也是向银行付款,而并不是向开发商付款。对开发商而言,其实也算是全部付款了吧。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有什么规定?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财产有什么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


·婚后共有房产如何立遗嘱
    婚后共有房产如何立遗嘱?婚后共有房产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


·一、因学位问题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
    一、因学位问题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因学位问题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


·私人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
    私人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


·可以拿别人的房产证做抵押吗
    不能贷款。产权人未提供书面委托,或出具同意将所属房产用于给第三方进行抵押贷款的说明材料,另一方无法用非本人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房产证简介: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的发展速度有目共睹。在国家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对农村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情况在所难免,对于农民来说,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0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


·新房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么
    新房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么1、网签合同和购房合同不一样,其中房产网签其实就是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的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2、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一般是不可以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


·一、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
    一、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首付款至少是100万乘30%=30万元。2、以上说的都是首套房的算法,当购买二套房时(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例如总房价100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是100万元乘50%=50万元。3、购买新房的时候是按照比例、贷款额度计算首付,如果购...


·二手房购买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虽然都是进行房屋的买卖,但实践中购买二手房与购买一手房其实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的。就拿其中需要购房者注意的事项来说吧,由于二手房是别人实际居住使用过的,因此需要注意的地方自然就是与一手房不同的。那到底二手房购买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


·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
    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由于土地规划、工程建设等种种原因,工厂厂房需要通过拆迁来满足机关部门的要求。厂房拆迁未必一件坏事,如果工厂负责人有与对方签订一份厂房拆迁合同协议,工厂就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本篇文章以沐阳县为例子,为您讲述沐阳厂房拆迁的一些事。那么,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我们马上收集了材料,供您阅读。一、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1、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


·离婚两处房产会如何分配
    离婚两处房产会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