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内容是什么 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内容是什么 一、什么是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主要是销售买卖)关系的协议。 二、销售合同签订需注意的几点原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签订销售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及手续都必须合法。这里说的“合法”是指销售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只有遵循合法原则,订立的销售合同才能得到...
·起诉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多久 起诉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多久?1、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单位可以只签试用期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
·合同解除诉讼标的物是什么 合同解除诉讼标的物是什么解除合同诉讼标的物就是解除合同中涉及到双方的纠纷的矛盾的经济财产或者物品,在司法实践中,对诉讼标的物的合法认定后,司法机关才能合法的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并要求责任方赔偿相关义务。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
·什么是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什么是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有很多分类,如果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根据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是两个截然相反的合同形式,而对于二者的构成条件法律也是有规定的,那么什么是非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我们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非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
·投资入股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投资入股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现在很多人有一定闲置资金后就通过投资入股的形式成立公司,谋求更大发展。签署投资入股合同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和条款?现在我们收集了一篇投资入股合同范本,让我们通过下文了解一下。 投资入股合同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民事权利主体双方订立合同确立法律关系。任何合同都有可能履行不当导致合同违约。在双方当事人对于履行不当有约定时的赔偿责任法律也有规定。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如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需要您了解。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商业合同违约金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如何处理,则是合同解除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合同解除如果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的债权债...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一、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运输合同是承适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承运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当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完全赔偿是对受害人利益全面的、充分的保护。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来...
·租赁合同到期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租赁合同到期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租赁合同到期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租赁合同到期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在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如合同已经到期,则合同已经终止。由于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按原合同执行。如甲方在合同到期后用非书面的形式解释以前合同的条款,使乙方在不太知情的情况下答应,这一点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因为,首先合同已经结束,不存在合同条款的延展性,如...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