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

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 一、没有借条还可以要回欠款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借条应该怎么写
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此外,要注意的是: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实践中,在遇到债务人没有按时还债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您首先要审查借条是否具有足够的证据效力,以避免在向债务人讨债时,债务人反而拒绝承认借款事实的情况。如果您不能确定借条的效力是否完全,您可以收集诸如录音之类的可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



相关内容: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应在什么时间内首发?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应在什么时间内首发? 一、基本概述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
    借条中的出款人是什么意思?借款中的出款人相当于出钱的人,在书写借条的时候,借条的内容及书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比如: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3、在借条上书写借款人和放款人法定姓名,姓名不可用小写或...


·离婚一方所负债务怎样进行偿还
    离婚一方所负债务怎样进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 二、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


·法律规定离婚婚内债务怎么办
    离婚婚内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清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有何区别?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指不具备集资资质的个人或单位向社会不特定大众筹集资金的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同样是一种违法的筹集资金的行为,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有何区别?一起通过以下我们提供的相关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有何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


·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是什么?
    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是什么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最近比较流行的一种贷款的方式,在进行贷款的时候,贷款人的信用等级必须足够好。那么,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是什么样的呢?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贷款无抵押无担保的意思是什么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和担保人的小额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而且收入中等以上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主发放,不需要任何抵押...


·迟延履行债务应该怎么计算利息
    迟延履行债务应该怎么计算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可能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利息,那么哪些属于迟延履行债务的情形呢?其实迟延履行利息是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主动执行的法定事项,而现实中计算这个利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究竟迟延履行债务怎么算利息呢?下文中,我们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一、迟延履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 (一)给付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


·债务人钱已经还清借条给别人了怎么办?
    债务人钱已经还清借条给别人了怎么办?债务人存在的借款已经还清,那么就要向债权人及时的要回;借条是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还完了钱,债权债务关也就随之消失,那么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条也就失去存在意义,应及时销毁。二、欠款不清不还欠条怎么办?给别人打欠条,欠款还清自未收回欠条,现在对方拿欠条到法院起诉我不还欠款:1、先搜集还款的证据,比如如果是银行还款的,转账记录;现金的话,是否有收条或者是人...


·民间借贷中的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的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一、暂借条与借条区别是什么?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暂借条实际上就是欠条,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3、区别的法律后果: ...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有的公司开始发行非公开的债权,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非公开定向发行信息具有要求较低、注册程序便捷等特点,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内容向您介绍关于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为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