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一、地下钱庄的含义
地下钱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依附某种合法或被公众认知的身份,利用或间接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秘密经营,非法买卖外汇、跨境资金转移或办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的非法金融组织或个人,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 更简单来说,地下钱庄其实质就是非法银行,证券类的组织。
二、地下钱庄的优势
相比国有金融组织, 一是具有搜集客户信息的积极性。国有金融组织用来支持民营经济的贷款,是被作为任务来强制执行的,其积极性可想而知。而且,中小企业信息相对分散,风险不容易控制,单笔贷款金额又小,如果把钱贷给大企业,一笔交易的金额可能是几个中小企业加起来都达不到的。你说国有银行更愿意把钱贷给谁呢?“地下钱庄”却是要依靠客户吃饭的,必然有激励主动寻找客户。二是搜寻信息的费用比较低。“地下钱庄”由于非法性质,交易无法大范围的扩展,这正好减少了其获得客户信息的成本。
三、地下钱庄的特点
1.借贷资金的高利性。由于“地下钱庄”吸收的存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再加上部分经营钱庄的当事人牟取暴利的动机驱使,多数“地下钱庄”出借资金的利率均高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上,最高的甚至达到月息30%。有的实行利滚利、息生息。
2.借贷方式的隐蔽性。“地下钱庄”的借贷方式十分隐蔽,无论是存入还是贷出,均只写借条。利息计算一般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将借期内的利息一并计入本金,借条的金额是本利合计的总额;二是借贷利息在付款时即已扣除,借条仍写原借款数额,出借方只支付扣除利息后的款项。“地下钱庄”采用这些隐蔽的活动方式,往往使有关部门难以发现,查处也缺乏有力证据。
3.借债行为的暴力性。“地下钱庄”由于其借贷资金的高利率和经营的非法性,必然带来其借贷资金的高风险。为了确保其资金的安全,不少钱庄都有一支专门的追债队伍,其追债人员一般都是横行当地的霸道者,有的甚至是当地黑恶势力成员。一旦发生债务拖欠和纠纷,追债人员即实行暴力追债,往往酿成社会的不稳定。
四、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地下钱庄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借款人向地下钱庄贷款,贷款利息较高,借款人贷款以后,所还金额远远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简单来说,地下钱庄的贷款跟高利贷几乎是同等概念。一旦借款人没有按时归还款项或是处于换不清贷款的情况下,其催款时会使用黑社会的人员,会对借款人造成人身伤害。
综上所述, “地下钱庄”的出现具有必然性,而对于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这个问题,我们觉得虽然它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但是其风险也是我们所不能预见的. 所以借款人除了向银行申请贷款之外,还可以考虑向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而我们也希望政府能逐渐使“地下钱庄”往合理化、规范化、阳光化的趋势发展.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费用是多少?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费用是多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的费用: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要看你这土地使用性质,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自办理完毕房产证书过户后,买卖双方一起拿着新房产证和老土地证去土地局办理注销老土地证,更换新土地证,印花税 5元 工本费几十元一般不超过100元如果是划拨或是集体性质土地证,那么,是过户不成的,需要先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才可以办理土地证。出让金额度多少,和土地类型有关。...
·在我国离婚协议异地补办可以吗?
在我国离婚协议异地补办可以吗?1、离婚协议书丢了,如果是办过离婚登记,领过离婚证了,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个协议是不能补办的。如果确实需要,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查档,复印存档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档案管理公章就可以。2、《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小区内哪些地方属于公摊面积
哪些地方属于公摊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二、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无民事能力人一般是指未满十岁的儿童、精神病人;(二)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一、何为土地确权?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
·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牡丹江的城市化建设政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满足城市化建设的需要,牡丹江的土地征收工作也需要顺利的进行,牡丹江土地征收的标准是什么呢?牡丹江的土地征收是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的类型进行经济补偿,而且还有对地上农作物的补偿。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一、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一、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行政机关依据职权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少数事项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解决是当...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
·湖南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都有哪些规定
湖南公路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
·土地无偿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无偿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土地无偿合同范本怎么写?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
·淄博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淄博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为了经济的不断发展,每座城市的公共设施都需要不断的升级,在扩大商业用地或其他用地规模的时候,难免会拆除原有土地上的房屋,这就涉及到了拆迁问题。在拆迁问题中,居民最关心的不是拆迁后原有土地要做什么,而是能拿到多少赔偿款。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淄博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一、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即产权交换式补偿和货币补偿。
(一)淄博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