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期满后未到岗,用人单位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只有满足4个条件,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一是劳动者已经过了医疗期;二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三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了工作,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四是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而对于患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特殊疾病的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还负有为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义务,如果劳动能...
·劳动者请假程序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直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条文中,在对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规则的表述上有两个专有名词:劳动纪律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是指由用人单位制定的要求全体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共同遵守的劳动行为规则;规章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制定的旨在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的规则和制度。二者的区别在于:一方面,二者在适用范围不同。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单方面约束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规则,而规章制度的制定既包含了劳动...
·学徒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通过招收“学徒”培训后上岗就业的形式招聘员工,但并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学徒与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呢? “学徒”经常在理发店可以看到,理发店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学徒已满十六周岁,亦符合劳动者的法定条件。在日常工作中,学徒接受理发店的劳动管理,工作内容由理发店安排,工作场所、劳动工具由理发店提供,学徒提供的劳动即为理发...
·如何准确界分经济补偿金与其他赔偿金? 1、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劳动纠纷当中,出现的频率是比较高的。虽然两者在劳动纠纷当中都是要赔偿一定的金额给员工的,但是却是有很大的区别。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应是一种替代关系,而不是重叠关系,《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具体说明,但其立法意图已很明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对二者关系予以补充,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
·未订立劳动合同或到期后未续订的,能否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1、在现实生活中,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契约关系,但在许多情况下,非书面的方式同样也能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这种合意可以书面、口头、或默示的方式表达出来。当劳动者事实上以用人单位雇员身份从事劳动,并从用人单位获得劳动报酬,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实际上就已经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只不过这种合意是以口头或默示的方式表示...
·企业规章制度中的竞业禁止规定对劳动者是否有约束力? 对于竞业限制的约定属于劳动合同约定范畴,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竞业限制事项的专门约定,不应由企业制度预先设置。即使企业通过规章制度的方式设置了竞业限制义务,也向员工公示告知了,也并不意味着员工明确接受了竞业限制。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及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1、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是指劳动合同法规的能够参加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即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个人承包经营,是指发包方与个人承包经营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发包方组织的全包或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个人承包者,由个人承包者对承包事项进行经营管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者损害其招用的劳动者的合法...
·解读新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对照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新公布的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有五大亮点。 亮点一:工作内容、地点拒绝笼统概括,社会保险成必备条款 与以往版本的劳动合同比较,新合同对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针对目前一些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登记的住所不一致,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与实际岗位不一致,一旦出现劳资纠纷维权困难的现状,新合同不仅要求登记劳...
亮点一:工作内容、地点拒绝笼统概括,社会保险成必备条款
与以往版本的劳动合同比较,新合同对劳资双方的基本情况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针对目前一些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登记的住所不一致,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与实际岗位不一致,一旦出现劳资纠纷维权困难的现状,新合同不仅要求登记劳...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还是从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第2款又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这是对仲裁申诉时效的一个补充规定。劳动仲裁申诉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请劳动仲裁权利的先决条件,即超过劳动仲裁申诉时效,就丧失胜诉权。 从劳动...
·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应当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并且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满3个月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劳动者能否向民办学校主张签订教师岗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规定,但依据常识,劳动是后天形成的,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成为一名劳动者,首先需满足从事相应工作的自然条件,如脑力和体力。其次,需不违反法律基于法益保护而作出的规定,如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
·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如何正确把握“上下班途中”这一概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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