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由于夫妻债务中有所区分,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对于不同类型的债务实际的处理也就不同。其中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在离婚的时候才必须要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
    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假离婚证的情形不少,办理假离婚证的目的不同,有的人就是为了贷款。但是这种委托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行为也是涉嫌违法的。此外,假离婚证在贷款审核的时候也是很难通过的,一经发现也将失去贷款资格。下面我们就详细给您介绍一下。 一、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风险 (一)财产风险 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对夫妻原...


·欠债不还可以搬东西卖吗
    欠债不还可以搬东西卖吗 生活中会有很多烦心事,尤其是遇到欠债不还,我们相信这是您都很头疼的问题。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本是应该的,在现实生活中出于朋友情谊我们大多数会选择把钱借给他人,帮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但是,有些人不遵守约定,欠债不还。当我们遇到这种事情,往往会束手无策。那么,欠债不还可以搬东西卖吗?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欠债不还可以搬东西卖吗 欠钱不给钱搬他家东西算违法。 要搬人家东西,...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公证处收是按遗产金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范本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范本是怎样的 您在日常的生产和经营过程当中,通过向别人借贷的方式来维持公司的发展和资金周转,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在实际进行操作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借贷不还的这种情况。如果有发生借贷不还的情况,那么贷款方肯定会将借贷方告上法庭。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范本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范本是怎样的? 审判长、审判员: A有限公司诉有限公司...


·只有一张借条起诉能赢吗
    看情况确定,对于小额借款,如果仅有借条,比如几万元,如果出借人能做出合理解释,法院一般会支持借贷款系成立。对于大额借款,比如几十万元,如果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原告仅有借条并不足以认定出借款项实际交付,则法院需要原告提供充分证据该借款的现金来源,并就以现金方式交付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需要辅助其他证据,比如银行流水单据、出借人经济能力、交易习惯等综合作出判断,否则法院有可能不予认可借款。《最高人民法院...


·别人欠钱不还打电话拉黑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打电话拉黑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一)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二)当债务人...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1、合伙企业解散债务还是合伙人承担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


·要是欠款人失踪了该怎么办
    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还钱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但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为了躲债,却玩起了失踪。那么,要是欠款人失踪了作为出借人该怎么办呢?此外,在法律上,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有多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是欠款人失踪了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


·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具体?
    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一、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民事行为无效: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2、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4、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合同法》第52条却规定:...


·最新最高法债权债务的法规
    最新最高法债权债务的法规 最高法债权债务规定 一、《民法通则》 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民法通则意见》 12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要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要怎么办由于银行贷款门槛高、放款速度慢,一些急需资金的个人将目光转向了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流程简便,但是民间借贷利息问题很容易引发纠纷。那么,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要怎么办,约定了利息之后,民间借贷的利息过高怎么办?下面我们将具体为您介绍。 一、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要怎么办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注意的是,...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包含哪些
    离婚共同债务包含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