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

当房屋租赁到期之后,要是当事人还能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继续续租该房屋。但续租房屋也是有一套流程的,很多人并不清楚究竟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进行房屋续租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变更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有关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2、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3、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二、房屋续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裁决。
此时都是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要是有一方不是出于自愿的话,那么都会导致租赁行为无效。当然,在进行房屋续租的时候,也有一些问题时需要当事人注意的,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忙。



相关内容:

·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有哪些相关规定
    实践中,不管是对什么进行继承,首先看死者是否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没有那么就进行法定继承。此时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继承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配偶是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亲属关系。夫妻之间...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
    北京房源市场资源多,受到了广大北上漂人们的喜爱。在寻找租房的同时,也要认真看待租房合同里的一些细则。那么,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下文是关于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2017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


·离婚房本过户费怎么算?
    离婚房本过户费怎么算?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具体离婚房产过户中,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这样安全性要高一些。 二、买房的注意事项——继续观望 降了息,也免了税,房价也合理许多,现在买房确实是成本低了不少。...


·一、买房子限购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限购是什么意思?房产限购就是限制购房的数量,各地限购令大致如下:本地户籍以家庭为单位不能购买第三套房,外地户籍以家庭为单位不能购买第二套房,外地户籍购房必须提供连续若干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具体年限以当地政策为准。2017年具现在购房限购政策如下:1、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


·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如果购买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将合同拿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对该份合同登记备案之后,开发商便不能将房子再出售给他人。那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我们马上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合同有效,合同备案只是行政流程,合同本身有效,但是在办完产证之前,产权还没有过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


·“假离婚”购房的房产 真离婚了怎么分割?
    “假离婚”购房的房产 真离婚了怎么分割?   一、“假离婚”后,一方如不同意复婚的,财产分割部分也不能反悔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二是诉讼离婚,到法院按法律程序处理。一旦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则法律上与真离婚产生一样的法律效果。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


·农村房屋买卖契税如何征?
    一、农村房屋买卖契税如何征 1、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是头次购房的按1%缴纳;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按1.5%缴纳;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3%缴纳。 2、个人所得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屋增值部分的20%缴纳,或者按房价的1%缴;房屋产权已满5年的,免征个税。 3、土地增值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未...


·退房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退房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2、无法贷款或贷款不足并不是“不可抗力”。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也无法预见、不能克服也无法克服的...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想要知道究竟银行多久才能将贷款批下来,毕竟这关系到自己买房的大事。那到底买房子贷款要多久能下来呢?针对不同的情况,自然放贷的时间不一样。下面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1、如果是买新房 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盘已经办理了预售证的,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向人民银行查询你的征信记录,如无问题,3天内会回复个人的贷款申请,并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