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由公安交警部门从中主持进行调解。但实践中,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进行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内容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
(二)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的问题
1、现在很多交通事故多采用交通事故调解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避免受交通事故诉讼所累。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2、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其中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若不是双方共同申请进行调解的话,那么交警部门是不会居中对事故进行调解的。而要是调解成功的话,则也是会签订书面的调解协议书。



相关内容:

·月收入一万交多少税
    一万元该交个人所得税290元。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五险一金0元;起征点5000元;一发确定的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


·30万诉讼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一、30万诉讼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应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 不过,有些地方的法院,在立案时可先减半收取,如果以后转为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再补交另一半的案件受理费。具体情况请直接向当地法院核实了解。 二、起诉流程: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


·上下班单方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上下班单方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后才能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


·一、人伤交通事故改装车会如何判责?
    一、人伤交通事故改装车会如何判责?改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最终都是由车辆所有人或改装人来承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是特征。凡是未经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改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仍然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确定责任大小。其次,改装车辆的保险理赔受到很大的限制,甚至不予理赔。这些违法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不仅自身存在较大隐患,更为严重的是...


·交通交通事故赔偿费有哪几项
    交通交通事故赔偿费有哪几项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


·一、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一、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不支持双向赔付,如果交通事故赔了,工伤保险基金不在赔偿,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包括哪些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股权转让税收未交还能转吗?
    股权转让税收未交还能转吗? 一、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


·汽车装饰用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汽车装饰用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汽车饰品销售合同格式范本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


·交了罚金能马上宣判吗
    不能。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


·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
    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校车是提供给学生乘坐,供学生上学放学使用的。在实践中,许多学校为了节约成本,即使校车超载也并未对此现象作出调整,导致校车发生事故的现象不断增多。因此,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超载的情况也写入刑法,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 一、校车超载的后果 校车超载有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载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九...


·交通事故律师标准收费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协商解决就没必要找交警,要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不能协商解决这时候就可能要打交通事故官司,打官司是需要请律师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有关交通事故律师标准收费是怎样的内容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作为原告代理人收费方式: 1、 普通收费: 在收取基础费用12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