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是什么 有哪些标准

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是什么 有哪些标准

一、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满足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1、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包括0.3亩在内;

2、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不在保障范围内。具体年龄细分如下:

(1)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从参保之日起按规定缴费。

(2)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从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时补缴。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后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4)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可相应减免1500元,累计减免不超过1.5万元。

3、失海渔民以及整建制农转非的城镇居民也在保障范围内。

4、 在认定被征地户中,因婚嫁原因户口迁入或者未迁出、现役军人在退出现役后回原籍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

5、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不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范围内。

二、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类:

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

2、按年缴费: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

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三、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

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2、按月补贴:每人每月30至50元

3、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

四、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1、可参保对象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1份,附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经村审议,由村统一填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一式三份,并进行公示;

3、经镇乡(街道)、市国土局(开发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审批后,由村按规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由村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发给每个参保人员。

五、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满15年)的。

六、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1、A档每月180元;

2、B档每月250元;

3、C档每月300元;

4、D档每月380元;

5、E档每月470元。

七、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凡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到市社保局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次月20日后领取养老金存折。养老金由银行按月代发。

浙江省被征地农民若要缴纳养老保险,其耕地面积、年龄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缴纳成功还可以领到相应的补贴。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这类农民群体的生活保障,领取养老保险的钱虽然不多,但对于他们来说已足够支撑他们接下来的生活需求。若你看完本文有什么新的想法或者建议,可以联系我们进行交流。


相关内容:

·公司增资和注册地址变更可以一起办吗
    公司增资和注册地址变更可以一起办吗 一、公司增资和注册地址变更可以一起办吗 可以一次办理。如果分次的话就要等上次变更后一个月以上。要到工商局。具体看你是哪个区的,一般要到总局办理。先去领表。主要包括:《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里面有若干表、指定(委托)书》。除了申请书外还要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要留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增资还要有验资报告。 如...


·在异地能办理离婚证吗?
    在异地能办理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就不能异地离婚了,因为它必须双方一起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一起才能办理,如果只有一方是不行的。 二、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管理暂行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管理暂行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从实质上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的性质为合同,因此,只要满足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该协议(决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具备以下几方面内容,该协议(决定)便有效: 1、签订协议(决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 2、该协议(决定)必须有对价,即互为有偿; 3、该协议(决定)的内容及形式合法; 4...


·互换地块概况
    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于 土地总面积为 ㎡。合 亩与乙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 土地面积为 ㎡合计 亩、土地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3、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


·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
    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区别商品房和小产权房? 现如今,买房越炒越热房价也一路飙升,在竞争压力非常大的社会状态下许多人将目光从商品房即大产权房转向了小产权房,那么许多人会有这样的问题,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判断是否是小产权房,是否有风险,和商品房相比又有哪些区别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一、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土地使用证 关于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这个问题,先了解以下概念,小产权房...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近年来,国家为了发展城市建设,有时需要大规模的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征收后需要按照既定的原则对被征地者进行补偿。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所以各地征地补偿款额的多少也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的相关信息。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条的规定,土地占用补偿标准如下: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


·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随时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都选择购买一套商铺想要开店使用,而一间商铺也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范围,而且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如果想要长久的使用商铺就需要考虑到这个问题,那么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1、商业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 2、用地时间的计算从开发商通过招投标取得...


·农民朋友应如何应对违法征地?
    农民朋友应如何应对违法征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有哪些要求?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有哪些要求?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


·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各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会收回公民依法得到的土地使用权的,若土地上有附着物的,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我国各地的各类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海南省儋州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 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力证据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所以证据在依法维权中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是增加补偿砝码的不二法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举不出证据,导致不利后果。 在整个征收过程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