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分到多少财产?

当代社会,离婚的人们越来越多,离婚不仅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有孩子的夫妻还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您都知道,离婚后孩子只能和父母一方进行生活。那么,离婚财产的分割与抚养孩子之间有关系么?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分到多少财产?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问题。

一、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分到多少财产?

一般来说,离婚的财产分割主要考虑的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就归当事人所有,如果是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对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要出相应的抚养费的,所以在实践中一般不以此为依据进行财产分割。但法律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要看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

1、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民法典》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因为每对夫妻的财产状况不同,我们并不能给出具体的数额,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一般财产分割是协商确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适当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进行财产的分割。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向律师咨询。


相关内容: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 很多时候离婚夫妻都会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争议,此时可能就抚养权无法确定归属,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能再协议离婚了,不过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同时法官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那通常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 (一)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3款规定:   ...


·孕妇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离婚在当今社会中屡见不鲜,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就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结束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一类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女方正直孕期或哺乳期,在这一段时间内原则上夫妻不得办理离婚手续,少部分可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离婚。那么孕妇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孕妇起诉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


·都说婚姻是女人最后的归宿
    都说婚姻是女人最后的归宿,房子对一段婚姻来说肯定是有必要的,很多父母听说南方没有房子都是不愿意嫁女儿的。有些时候,并不是只要是婚后一起居住的房子就一定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就看一下怎样算是婚姻无效房产?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
    离婚已成为一种社会常见现象,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夫妻需要打离婚官司。很显然,离婚官司必然会增加离婚成本,那么,许多人都会很关心这个离婚成本大概是多少。根据离婚的具体事宜离婚费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接下来就说一说现在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 一、协议离婚: (1)工本费:几十元 如果好聚好散,您能协议离婚,当然是最省成本的方式。各省目前规定的离婚证工本费标准基本一致,如广西9元、陕西9元、上海10元...


·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有的夫妻不是很懂法律,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真的可以自动离婚吗?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


·一、夫妻诉讼离婚财产平分吗?
    一、夫妻诉讼离婚财产平分吗?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


·重婚私生子的抚养方是怎么认定的?
    重婚私生子的抚养方是怎么认定的?应当根据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认定,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可以以对彼此伤害最小、对孩子最为有利的方式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对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难以达成协议,造成私生子抚养权问题难以解决,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了。二、抚养权...


·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一、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


·在夫妻离婚之后
    在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总是会议论纷纷,不少离婚的夫妻双方可能会想着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以免以后多次索要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或者是多次支付太过繁琐,那么,离婚抚养费一次性多少钱呢?本站我们将为您解答。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


·起诉离婚因为在程序上的要求更为复杂
    起诉离婚因为在程序上的要求更为复杂,因此现实中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不会先考虑这种方式,通常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


·一、嘉兴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一、嘉兴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