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闪辞”是现在经常出现在工作单位的词语,特别是现在很多大学生

“闪辞”是现在经常出现在工作单位的词语,特别是现在很多大学生比较任性,很多都是在一个单位入职两个月离职,员工离职对单位造成的影响是不容小觑的,因此用人单位想要杜绝闪辞现象的发生,首先要了解员工入职两个月离职的原因都有哪些,这样就可以根据自身公司的情况来进行调整,减少人才流失现象的发生。

一、入职两个月离职原因
在这一时间段,员工对组织已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自己的工作已经逐渐上手,他开始注意自己的周围环境,希望组织能接纳他,能分享组织中的秘密。而组织基本上对新员工的考察也暂告一段落,逐渐认可员工。新员工满怀激情的工作着,希望将自己的能力尽快展现到众人的面前。如果员工在这期间认为这份工作不适合他,也会提出离职。这一时段离职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他的直接主管上级,没有很好地关注他。
二、入职两个月离职原因比例
1、工资低、福利待遇差而“闪辞”的人数占比最大,高达30.53%;
2、学不到经验,无法提高自身能力而辞职的人占比22.57%;
3、受够可怕加班和想再出去逛逛的分别占13.29%和10.46%;
4、无法应对好人际关系的占比9.87%;
5、想回老家发展的占7.40%。
三、减少员工离职解决建议
1、在招聘员工时,做到明确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提前做好岗位说明,确定招聘条件,做到有经验(节约成本,短时间能做出成绩)与无经验(有培养潜力,为公司做人才储备)结合,能力与潜力结合;
2、从初试到复试到岗前培训,做出严格与合理的流程,通过每一项有针对性的考核,来衡量员工各方面条件,找到适合公司的人作为此阶段的核心目标;
3、为员工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金及福利待遇,合理利用2/8原则;
4、完善培训计划、内容及目标,增添岗位实际工作模拟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员工德育培训,公司发展方向和目标培训,员工职业规划及行业现状与前景培训;
5、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与部门制度,合理的工作流程,做到权责分明,合理接口,不让员工做不属于自身岗位的工作;
6、制定科学的奖惩制度,奖罚分明,工作量化,绩效评估;
7、完善每日例会及周例会,做到当天问题当天解决;
8、定期、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不仅仅是上级领导或自身员工进行,请专业外来讲师更宜吸收;
9、定期组织员工活动,如爬山、拓展等,增加公司各团队成员相互了解;
10、为员工提供更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氛围;.
11、对公司骨干重点进行提高培训,尤其是工作能力与执行力方面;
12、定期指导员工工作,不断为员工安排新的目标,挑战自我,并让员工目标与企业目标结合;
13、及时了解员工心里动态,对不符合企业发展的员工坚决清除;
14、对违反用工协议的员工,在用工协议或补充内规定重罚,并可明确规定公司会通过各种手段对其行为进行惩罚,如在行业同行内的通告等,也可通过对员工每月岗位工资或福利中进行暂扣,每满一季度返还,但好像不符合劳动法;
15、每月让员工进行自我评估和满意度调查,使员工一方面感觉自身还没有做得更好一方面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16、落实和执行一定要提升到公司发展和存亡的高度,明确责任人,保证公司的每一项制度或规定等都能落到实处并得到有力和持续的执行;
一个员工在一个工作单位工作两个月之后,基本上对于公司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入职两个月离职的话,不是因为对公司不满意就是对自己的上级不满意,如果公司想要留住这个人才,公司的直接上街要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关心力度,这样可以减少员工离职的比例,另外公司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也会给员工一定客服困难的信心,减少离职比例。



相关内容:

·没有欠条的工资怎么要?
     没有欠条的工资怎么要?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


·一些员工会疑惑自己的基本工资标准
    一些员工会疑惑自己的基本工资标准为什么这么低,其他人的基本工资标准为什么那么高?基本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呢?基本工资标准是怎么形成的呢?基本工资是否能满足自己在当地生活呢?下面从法律层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基本工资的概念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


·民警如何申请公安局为自己申请工伤鉴定
    民警如何申请公安局为自己申请工伤鉴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


·一、刑满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久?
    一、刑满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久?刑满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不过通常在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后,如果单位仍允许劳动者回本单位工作并且劳动者实际已回本单位工作一段时间,那么后续单位就不能再以劳动者曾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了。比如劳动者被判刑3年,在服刑期内,单位可以随时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争议在诉讼前须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的伤只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的伤只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可以享受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工伤的认定有一个严格的过程,要符合各种期限、条件等的规定。工伤的鉴定分为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那么工伤应做工伤鉴定还是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 一、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鉴定机构不同,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属于社保部门在管;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是持有鉴定资质的有关机构。 两者的收费不同,...


·对于劳动者来讲,即使处于试用期内,此时也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
    对于劳动者来讲,即使处于试用期内,此时也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自己工资的。但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


·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工伤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鉴定的事情的。工伤鉴定委员会其实也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帮助受伤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的过程当中,工伤鉴定委员会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工伤鉴定的顺利进展是比较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能...


·一年的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年的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的违约金没有具体的数额,主要是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的支出成本来具体计算。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劳动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请求的提出不得超过两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中,用人单位处于某种缘由是会辞退职员的,一般来说,是否辞退需要按照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处理对于那些在劳动合同规定范围之外的情形,用人单位都是需要按照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具体来说,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


·劳动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区别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可以是赔偿性违约金,也可以是惩罚性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由合理约定。至于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金,可以是赔偿性违约金,或者是惩罚性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对于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如果是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只限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情形,而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没有任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