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金为主要部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2、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期限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前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上,《道路交通处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是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是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既体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历史连续性,也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
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生命无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害者家属在悲痛之余,不得不关注的就是死亡赔偿金问题。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包括赔偿内容、赔偿年限等问题。儿童车祸死亡,赔偿金应为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20年的年限计算。其中丧葬费、误工费等另外计算。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非常常见,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就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不是一个绝对化的标准。是依据事故发生时间、该地域的平均收入水平有相应的调整。所以,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是根据地方特请做的特殊约定。那么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呢,将对此作出详细的解释。 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


·唐山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内容
    无论那个城市和地区发生交通事故,都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但是赔偿是有标准的,包含了一些固定事项和内容,每个城市的赔偿标准也略有差别。那么你了解唐山市的事故赔偿内容是什么样的情况吗?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一下唐山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内容。 唐山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车祸导致脊椎损伤四肢无知觉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车祸导致脊椎损伤四肢无知觉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一、车祸导致脊椎损伤四肢无知觉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是可以申请的;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二、伤残鉴定一般需要什么...


·车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车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否认债务为共同债务,则汽车也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汽车如果是在双方婚姻期间购买的,且仅用于一方或双方生活使用,双方也不存在婚前或婚后财产约定,则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


·校车超载多少入刑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载多少入刑标准是什么?一个孩子的安全问题关系着祖国未来建设,因为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因此孩子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重视。孩子在上学时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就设立了校车作为专用车来接送孩子们上学,但是也有校车超员的现象,那校车超载多少入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


·交强险中的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
    顾名思义,交强险是强制车主购买的,人们从汽车经销商那里买到新车后,就应该及时购买交强险和一些商业车险。在交强险的赔付中,分为有责任和无责任。两者在赔付限额方面差异还是比较大的。那么,交强险中的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本站我们了解下。一、交强险中的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


·交通事故扣车要收费吗
    交通事故扣车要收费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根据《道路交通...


·摩托车撞汽车谁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生活中,发生的汽车撞摩托车的事件不少,但有的时候也有可能出现摩托车撞汽车的情况,那么此时摩托车撞汽车谁的责任呢?这就涉及到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知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摩托车撞汽车谁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


·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交警大队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总是避免不了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是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复核。那么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都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


·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建筑等方面发展迅速,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上了属于自己的车。这就也导致了很多的二手车出现在市场上面。一般情况下,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都是有合同规范的。即使是签了合同,有时候也不能免除一些在交易上的纠纷。那么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呢?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一)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


·一、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赔偿规定是根据具体的造成骨折的伤残严重程度来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伤残等级是按照7个月本人工资发放的。根据法律规定:1、一般应当赔偿受害人车辆受损后发生的修理费,如果受害人的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应当赔偿车辆修理期间的停运损失。2、如果没有人身损害发生,一般不赔偿误工费、住宿费。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项目主...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处罚标准?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处罚标准?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标准?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九十九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