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湖北省天门市一级公路征地补偿

湖北省天门市一级公路征地补偿随着城市化建设的逐步推入,多地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会修建公路连通各地区,方便经济文化往来,一级公路就是我国公路等级的其中一种类型,排在高速公路之后、二级公路之前,多用于建设主干线路。修建一级公路自然涉及所规划位置居民的拆迁补偿,位于湖北天门的一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却出现多个版本。
一级公路征地补偿
近日,接到投诉称,湖北省天门市在修建天仙(天门市到仙桃市)一级公路时,曾征用沿线32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但是补偿标准却出现了每亩3000元、5000元、9900元、10050元等多个版本,补偿总额也出现了5个不同版本,被征地农民倍感困惑。公开资料显示:天仙一级公路是湖北省“十五”交通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公路全长约39.38公里,途经天门市小板镇、横林镇、麻洋镇等多个乡镇。该工程于2003年8月30日正式破土动工,2006年1月24日建成通车,整个项目耗资3亿多元。湖北省天门市横林镇田湾村一张姓村民称,天仙公路早在2002年就开始征地施工,当时他家有4亩地要被征用,村、镇干部告诉他,补偿标准是每亩3000余元。2002年,天门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天仙公路沿线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5000元。这份2002年9月28日下发的名为《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天仙一级公路建设工程征地及动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天仙一级公路建设征用的永久性用地,按每亩5000元包干支付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然而,同一条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在天门市政府提交给湖北省政府的文件《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天门至仙桃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补偿安置情况的报告》中却变成了“14.85万元/公顷”,即每亩9900元。文件落款日期为2003年8月25日。
一块土地上为什么会存在多个补偿标准?
2010年9月28日,在答复张姓村民申请政府公开天仙一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时,天门市国土资源局称,当时天仙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将征地补偿等费用“按每亩5000元拨付到了被征地乡镇”。然而,2010年11月17日,在答复投诉人时,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仍然称,包括横林镇在内的天仙公路的征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4.85万元,即每亩9900元。2011年1月24日,天门市审计局回复投诉人称,2007年该局就曾对天仙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按照2005年湖北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天仙公路的征地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0050元;按此规定计算,目前天仙公路尚需支付8004395元征地补偿款。针对天仙公路土地补偿费用不到位的情况,天门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12月16日专门向天门市交通局下发拨付通知称,天仙一级公路实际对被征地村每亩只支付了5000元,尚欠征地土地补偿费9931966.8元。
那么,这近千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差额到底在哪里?
2011年2月26日,天门市交通局在答复投诉人称,“我局非项目业主单位,且对于这笔巨额资金的筹措事宜非我局权限内能解决的,故无法明确告知”。按照天门市交通局的说法,征地补偿款总额为3393.79万元;按照天仙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2003年的统计,总额为2345.0446万元;按照天门市国土局公布征地方案计算得出的总额为2197.36万元;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数据统计,总额为2006.6627万元;按照天门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计算,总额为1013.466万元。不难发现,国家在征地补偿方面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标准,在没有具体政策之下,天门市一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出现多个版本,并在各村之间出现巨额差,这明显是不解释不通的。尽管各县各村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但市政府应综合各村情况制定出一平衡的补偿标准,妥善维护保障当地群众的利益,减少矛盾发生。



相关内容:

·现在房地产市场的大热形势
    现在房地产市场的大热形势,让与此相关的建筑行业的市场也在迅猛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工地上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比如说下雪/高温等原因造成的停工。停工误工费签证单能否作为索赔的依据?这个在法律意义上是不可以,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很多的审计也认可这种做法。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停工误工费签证单能否作为索赔的依据?这个在法律意义上是不可以,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很多的审计也认可这种做法。...


·2023年芜湖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的规定是什么?
    芜湖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的规定是什么?2020年芜湖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的规定是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葡萄树征地补偿标准参考如下:1、初果期:...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一种法律凭证,在按照法定流程办理登记后即可依法获得,受到法律的保护。持有者可以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根本,但由于知识水平有限,故而不少人不知道房产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理,现在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一、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


·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多少?
    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多少? 我国各个省市对征地工作都非常重视,因为这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溧水区做为南京市的下辖区县,在征地补偿方面也制定过相关管理办法。那么关于溧水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有何内容?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了解下。 一、南京市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多少? 一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14.84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为0.7亩/人;二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11....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我们只能使用土地,而且大部分是有偿使用,土地的价值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大,由于国家的土地使用面积有限,为了更好的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国家对土地的用途进行了划分,不同的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致,那么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呢,下文中我们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确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区别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区别是怎样的?在生活中,关于土地的使用我们会接触到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两个概念。有的人对此还不是很了解,认为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就拥有土地的经营权,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任何处置。那么您是否知道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区别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区别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土地本身权属不清的,两...


·剑榕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剑榕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现在的时代正是我们国家高速发展的时期,基础设施正在逐渐的完善,难免也会占用一些耕地。我们国家对于占用土地也有着相应的补偿标准,对于征地方面我们都非常的关注,因为这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那么剑榕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有哪些方式呢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二、产权调换 ...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1、因公共利益需要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被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6、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法定继承人的; 7、人民法院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已经...


·异地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到异地工作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离职的,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基本种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基本种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政府的城市规划,有些时候是以征地补偿为代价的。在规划过程当中,大多数的土地都必须为城市的建造让路。因此针对一些基本农田也有可能会被政府征来进行修建其他的建筑物。征用基本农田的话,那么需要根据农田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征地补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基本种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一、基本种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合同诉讼管辖地是直接影响着合同纠纷的处理机构的选择。但是在实践中,许多人对于管辖地的选择往往不是很清楚。这导致人们总会先去一家法院尝试起诉,如果不行在法院的指导下再去寻找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这不仅浪费了自己的时间也加剧了法院的工作。所以明确合同诉讼管辖地的规定是有必要的。 一、具体的合同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