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的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的流程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流程
1、拟订收回方案: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
2、听证:
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
3、报批: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4、下达收回决定书。
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同时告知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利。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后若干期限内(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般是60天),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5、注销登记。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对于出让的土地,还应当依法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补偿:
因使用期届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因土地使用权人违法等自身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不予补偿。
二、相关规定
对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负责补偿。采用货币补偿的,其补偿标准由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在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实际使用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地上物处理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撤销流程包括拟定方案、听证、报批等步骤,国有土地使用证撤销大多数情况下是有补偿的,但也存在无偿收回国有土地的情况。补偿一般是根据所征收的土地价值来确定的,个人如果存在疑问,可以咨询有关部门。



相关内容:

·新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 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规定和费用标准,因为补偿费计算是参考人口和年产值数量后根据原土地不同用途制定的,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和土地补偿三种,有建筑物和农作物的土地被征地后都能得到补偿。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是多少?以下是规定和各类征地补偿费用: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相关法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


·土地使用权过户管辖的相关要求
    土地使用权过户管辖的相关要求 土地使用权是单位或个人依法获得的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以土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由于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所以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过户管辖也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经过严格的行政程序,才能予以过户。 一、土地使用权过户管辖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征收土地补偿补偿包括: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征用土地所需手续:(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应...


·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应该何时给付到被征收人手中?
    一、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应该何时给付到被征收人手中?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应自补偿方案批准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但村民真正拿到补偿款的时间,跟根据补偿款的性质会有所不同。  1、土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  土地补偿款属于全部集体人员,是集体人员发展的资金。按照规定这个资金不能直接给付给个人,是归集体所有。一般情况下,补偿费由村委会管理。具体如何分配按照《村民委员...


·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哪些?
    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包含划拨、转让以及买卖等,通过不同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存在者差异的。一般来说,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是通过划拨的方式得到的,你是否知道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哪些?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划拨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 根据我国国土资源,我们可以了解到,什么是征地?什么是补偿?以及各地区对于征地的要求等等。而本文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就是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同时也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 一、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有以下几点: 第一条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


·债务纠纷异地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二)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


·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相关的政策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在北京工作多年的人,买房可能是他们一直奋斗的目标,不同的城市买房的政策会有所区别,尤其是外地人在京买房,可能限制的条件就会更多。相信很多人都会有疑惑,究竟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那么,相关的政策和条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 一、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 外地人可以在北京买房,但是有条件的限制。 二、外地人在北京买房的政策是什么? (一)限购政策 持有本市有效...


·醉驾取保后去外地怎么申请
    一、醉驾取保后去外地怎么申请? 醉驾取保后去外地的向执行机关申请即可,不过,一般执行机关都不会同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应该如何续期?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应该如何续期? 现代社会,存在许多商住房,您都知道,商住房的土地使用是有规定的年限的,既然有年限就肯定会有到期的那一天,那么,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应该如何续期?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面临着这样的困惑。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应该如何续期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问题。 一、商住房产权年限怎么算 商住房产权是指商住房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商住房产权年...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征地一向只是电视上的一个名词,具体需要注意什么,其实并不清楚。但往往征地补偿协议面对的被征地人也第一次签订这类合同。所以适当地了解一下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下需要注意些什么还是可以的。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讲解一下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都有些什么注意事项。 一、征地补偿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征地人都是第一次经历征地,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