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一、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其中的第一款规定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最后一款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

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

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劳动者与企业已经结束劳动关系的,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应为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劳动仲裁委员会就不再受理。所以,劳动者一旦在劳动过程中遭遇到不公平的对待,应及时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10级伤残工伤怎么赔付
    10级伤残工伤的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


·公司法适用个体工商户是否有相关规定
    个体工商户和公司还是存在着很大差别的,像生活当中的小卖铺,用来卖衣服和其他生活用品的这些经营场所都能够称之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虽然也是要依法在我国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的,但个体工商户所经营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还是有差别的,很多个体工商户都比较关心,公司法适用个体工商户是否有相关规定?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法适用个体工商户是否有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并不适用于我国的公司法。我国《公司法》中...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当前社会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一些责任,但是殊不知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国家是有特殊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会受到一定的处罚,那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不可以呢? 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是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


·正式入职和外聘的区别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更加注意自己在平时的权益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参与到工作中去,但是在我国,有些员工并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而仅仅是外聘人员,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正式员工和外聘有着差别,那么正式入职和外聘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一、外聘和正式入职的区别外聘一般不给五险一金,代表没有养老,没有合同保障。正式职工是在劳支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一栋建筑物的修建,需要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去完成,对建筑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会被批准投入使用,所以这就要求对工程质量的管理非常严格,那么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呢,由我们收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 一、设计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项目负责人接到工程后要尽快熟悉工程的情况,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并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或督促房开、指挥部、公建单位业主委托其燃气工程项目...


·被依法判缓刑可以外出打工吗
    被依法判缓刑可以外出打工吗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相关规定:1、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没有提前辞职扣工资合法吗?
    没有提前辞职扣工资合法吗?没有提前提出离职,办理离职手续后,不应该扣除工资,应该提出辞职后,单位同意当天离职的,工资发到离职当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劳动者想辞职的话,也就是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劳动者进行相关的手续办理的,关于长期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吗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


·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在制定工伤鉴定标准和工伤鉴定完毕后的赔偿数额的时候,肯定是面向我国全体劳动者都是一样的。赔偿标准不会因为劳动者是什么样的身份就发生变动,即使对方的身份是农民工,但是只要做完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法获得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额。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是怎样的?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是怎样的?在现代社会,劳动收入几乎成为人们唯一的生活来源,所以找工作成为一件重要的事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找工作很难,即使是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也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跟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这个时候需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那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仲裁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取仲裁费。每案收费标准为300元。...


·工伤鉴定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为了规范工伤鉴定的相关事宜,不管是任何人想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话,必须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鉴定部门才会具体的针对员工的受伤情况进行鉴定。并且工伤鉴定是需要在工伤认定完成以后才可以进行的。下面我们要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伤鉴定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一、工伤鉴定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需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写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有些单位由于在劳动者入职时,没有雨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等,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的现状,在人民法院审理劳动纠纷的过程总,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 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资格合法性之惑 (一)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处理纠纷?非法用工关系能否成为劳动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