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现有的土地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仅是城市需要拆迁,很多乡镇也面临着拆迁的问题。现在很多乡镇都在建设,但是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也是有很多规定的,并不能随意征收拆迁,您还是应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

(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做好拆迁区域和安置区域的总体规划。(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做好资金保障。(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三)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范围内有关地籍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宗地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居住单位、个人基本情况、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宗地面积、房屋建构物面积、是否同意拆迁等,建立每宗地档案,绘制工作图。拟写调查分析报告。(在调查中有80%以上的被拆迁户同意拆迁,可以准备发布拆迁公告)。(此项工作主要由国土部门负责、拆迁部门协助)

(四)拟定拆迁方案。根据拆迁区域情况的不同,制订适合本区域的拆迁方案(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五)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需要拆迁房屋,应当向当地政府建设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1、拆迁申请;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5、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拆迁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如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房源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拆迁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以公示的形式告知被拆迁人,同时,拆迁人选出三家以上在建设部门备案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后被拆迁人无异议,最后由拆迁部门确定聘用的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确定后由委托的估价机构派出估价人员开始入户进行土地、房屋及建(构)物测量、预评估,在评估勘丈的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跟随,勘丈的结果必须要有以上工作人员的全部签字,方可有效。

三、动迁和签订补偿协议

(一)动迁方式:由被确定征迁辖区镇、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动迁主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担任动迁组长,拆迁人不得少于1人)

(二)在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拆迁相关文件后,动迁人员以组为单位入户,每组不少于三人。一是拆迁工作人员依据委托的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到现场细致复核,经复核有差项和漏项的,现场给予调整,同时给被拆迁户进行补偿草算;二是认真填写《动迁记录》,每户《动迁记录》的填写要贯串于拆迁的全过程,连同《拆迁补偿草算表》一起整理归档;三是政策宣传到位,做到政策统一、透明,补偿合法、合理。

(三)通过入户现场仔细核对、草算,被拆迁人无任何异议且同意签订补偿协议,核算员要认真填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户签字后,同时将协议单上的补偿金额在拆迁区域内进行公示。工作人员要收回有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等原件及残疾证、低保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与《住户情况调查表》、《动迁记录表》、《拆迁补偿草算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评估报告》、《回迁房屋登记表》一起整理归档,由组长审核签字后交给档案员管理。

(四)动迁工作中现场工作人员不能解决处理的,提交项目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五)对于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带头滋事的被拆迁人,在政策宣传到位,多次入户动迁都无法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超过搬迁期限的,经会议研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入行政裁决程序。(行政裁决由区拆迁办负责)

四、被拆迁房屋交接程序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搬迁完毕后,通知房屋接收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接收,由房屋接收人给被拆迁人开具房屋交接单。如果被拆迁人将房屋原有的设施(如:暖气、灯具、地板、门窗等)自行拆走的,将在补偿金额中扣除。

五、被拆迁房屋搬迁奖励及补偿款领取办法

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在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后,被拆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被拆迁人的,要及时补偿。

在实际生活中,可以参照这个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进行拆迁。同时因为拆迁涉及多方利益,所以我们想要提醒您的是,如果遇到什么争议一定要多方进行商议再做决定。在协调过程中,要保护好协调证据,这样可以在进行诉讼中较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定不能对不合法时间妥协。


相关内容:

·如果地上房屋倒塌后空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归谁?
    如果地上房屋倒塌后空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归谁? ? ? ?? ?一、房屋倒塌后空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归谁?   根据1989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认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原则上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因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认给现在实际用地单位或个人;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


·遗弃罪的立案地点是哪里?
    如果发现有人遗弃孩子,应该到哪里去申请立案呢?相信有不少的人会对此有疑问。了解遗弃罪的立案地点,在发现被遗弃的孩子的时候,就能快速的申请立案,对寻找孩子的父母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帮助。下面就为您说明一下遗弃罪的立案地点。 一、遗弃罪的立案地点 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这些机构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是立案程序的开始。 二、接受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公安机...


·我们生活当中很多的地方都是需要钱的
    我们生活当中很多的地方都是需要钱的,大多数人都会想到贷款。去银行贷款一般都是需要一些东西进行抵押,一般都是选择房产。被监护人有房产的话有的时候监护人是给抵押的,如果说是对监护人有利的情况往往不是违法。那么监护人用被监护人房屋抵押违法吗? 如果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可以,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


·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是要取决于当地的生活
    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是要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孩子的父母的收入水平来决定的,那么,莱西抚养费一般多少钱呢?一般是根据莱西市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的,或者也可以将负担抚养费的一方将其个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左右支付抚养费。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或支付以一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一般是个人收入的20-30%。保证其的基本生活。《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 1、关于离婚...


·同心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同心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同心县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的一个县城,该县城近几年也在加大各项公益设施的建设。政府征收老百姓的土地应给予被征地人员一定的补偿,以保证被征地人员的利益。同心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也是同心县被征地人员共同关心的问题,同心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在该地区发布征地公告时就以公告的方式公布,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标准。 一、同心县年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项目永久征地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伴随我国政策的开放,人们对土地的使用也越来越灵活。特别是在农村土地资源富饶的地方,对土地进行出售,或者彼此之间交换土地进行使用的会时有发生,这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对公民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西安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整理。 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 中国现行立法对物权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并不直接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中主要包含: 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道)、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经济合作社; 承包方代表姓名:记载承包方代表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 承包...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随着农村征地的日益增多,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征收了自然要给予土地拥有人一定的补偿,不能让您饱受损失,那么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耕地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很多债务中都是有抵押的,而常见的抵押就是用房地产进行抵押,也就是用城市房地产做抵押。对此,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以此来规范抵押的行为。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


·农村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如果农民有闲置的自建房,可以通过出售来获取资金回报。但是由于农民法律意识普通不高,容易造成签署的农村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那么农村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分别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带来的相关内容。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


·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能否异地办离婚?
    有的夫妻可能在婚后就到了户籍之外的地方生活,而要是夫妻感情不和需要离婚的话,此时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如果可以,那么异地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


·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建设用地,顾名思义,就是拿来做建筑,建楼房建厂房建公共建筑物等的土地,取得国家同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才有资格在这些土地上进行开建。如果没有的话是不允许擅自开建的。那么,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今天,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