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什么内容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什么内容

一、个人借贷中要审查什么内容

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人和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

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借贷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予以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出借人不能证明其催告情节的,以起诉日为催告日及利息起算日。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第2项计息。

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算。

6、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或以合法借贷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内容(如赌博等)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7、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8、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二、个人借贷纠纷怎么解决

一般情况下,人不清偿债务,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在个人借贷中,需要对借款人的相关资质条件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借款,这样才能避免出现对方无法还款的情况。当然,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提醒债权人即使追债也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


相关内容:

·什么是软暴力讨债
    软暴力,是指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的行为,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欠钱不还怎么办如何录音?
    欠钱不还怎么办如何录音?朋友欠钱一直拖不还的,首先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也可以找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诈骗后款项返还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诈骗后款项返还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诈骗后款项返还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是进行公诉的案件,构成本罪的就算退还了赃款,依旧会追究刑事责任,但退还赃款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会根据实际案情作出刑事处罚。 二、诈骗罪量刑标准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欠人多少钱可以起诉他人
    没有数额限制,只要拖欠工资,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起诉需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可以进行贷款,但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记录。《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首先,作为商事主体,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符合有关《公司...


·结婚前的存款是不是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的存款是不是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


·男方欠债能争抚养权吗
    可以,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


·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对方确实是没钱只能中止执行 1、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 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因此债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


·遇到欠钱不还一拖再拖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一拖再拖的人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2、向法院起诉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注意诉讼...


·老赖欠钱没钱不还怎么办 一、老赖欠钱没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欠钱没钱不还怎么办 一、老赖欠钱没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负债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 二、债务人无偿还能力怎么写分期还...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


·坐牢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坐牢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不同的责任类型,不会因为承担刑事责任而免除民事责任。坐牢之后还是要还钱的。1、因欠款坐牢或者是其他原因坐牢的,出狱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2、坐牢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3、债权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有证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