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想尽力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那么就需要进行证据的比拼。若一方手里的证据证明力更大的话,当然处理结果就会对其更有利。那现实中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比较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二、起诉离婚后撤诉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但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在离婚案件中,一般是由起诉的一方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此时原告要是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加以证明的话,那么最终的处理结果就会对其不利。想要收集有效证据。



相关内容:

·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是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分割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共同财产,但收益有可能。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结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这里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术语,为什么法律不直接解释清楚呢,大概就是为了让大家来交律师费吧,好吧,其实是为了给未来的变化保留解释空间),就是原物产生的额外收益,一般不需要刻意经营即可...


·离婚不仅仅是法律生关系的解除
    离婚不仅仅是法律生关系的解除,还有一些列事情的处理,那么,离婚财产分配和孩子归属问题该如何解决,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最为关键的的就是自己是否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只要自己在法律规范下进行处理,就会获得很好的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时,孩子无辜的成为父母感情不和的牺牲品,是最需要担心的。与此同时,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问题,希望能为您解惑,详细请阅读下文。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要孩子抚养费 首先,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时间才可以索要孩子抚养费,由于分居期间,双方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发生分居前或分...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按照法律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一旦子女成年,那么父母就不可以不继续抚养子女,也就不支付抚养费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比较疑惑,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解答,告诉你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一、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没有效。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转移夫妻财产会产生的法律后果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


·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


·国家对于申请国家赔偿次数的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自己的行为对别人的权利遭到侵犯,就应该赔偿,国家也是不例外的,如果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事务中对别人的合法权利造成侵犯,也是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一样,要以赔偿金的形式进行赔偿。有的人在申请国家赔偿时不知道国家对于申请国家赔偿次数有规定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次数规定 根据我国的赔偿法规定,对于国家赔偿的次数并没有具体的限制,只要国家具有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就可以申请...


·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
    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并非仅靠法官自由心证,而是依照一定的法律标准,具备一定的法定理由的,其所送达的判决书也会在一定期限内生效。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做出的离婚判决书多久生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答案。 一、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


·新婚姻法离婚装修分配办法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离婚装修分配办法是什么?房屋的总体增值当然包括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当然会一并确定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整个房屋价值中所占的比例,给未取得房屋的一方以相应的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损害女方的权益。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


·一、没有能力可以延期给付孩子抚养费吗?
    一、没有能力可以延期给付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给付方经济困难,可以和对方协商延期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夫妻分居二年会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居二年会自动离婚吗?分居两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2、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在我们生活中占有极大一部分比重,是与我们自身密切相关且不可分离的。我们应在相处的过程中为婚姻生活的和谐和幸福注入关心和努力,但若不甚打破其中关系,便只好诉诸于法律,由此产生一系列纠纷事件。下面则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