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一、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犯罪记录封存目的在于消除歧视,让未成年人无污点融入社会
犯罪记录封存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犯罪记录客观存在,不同于消灭。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出台之前,各地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如2011 年11 月四川省彭州市公、检、法、司、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人事部门等6 家单位联合会签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的轻罪犯罪记录前科予以消灭。消灭即为消除,视为没有前科。立法机关对此采取了审慎的态度,采取了相对保守的封存制度。
封存后可以查询,查询意味着有条件使用,当封存的犯罪记录是后罪法定裁量依据,属于法律评价中的基础性事实,应允许使用封存的犯罪记录;二是隔离,即犯罪记录与社会公众保持距离,不能让社会公众知晓。因为社会公众一旦知晓,未成年人在就业、升学过程中容易受到歧视。
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去除犯罪标签,为涉案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提供制度保障。上述规定从实体和程序上保障了有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无污点地融入社会,开始全新的生活。
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下司法机关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为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刑法、刑诉法进行了详细的制度设计,设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刑诉法第275 条规定了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要注重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尊重未成年人名誉和人格尊严。有的地方规定,对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时或取证时,不着警服,不开警车。检察院、法院设专门的未检科、少审庭,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并且规定不得公开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一律不得上网等,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不泄露办案中掌握的未成年人信息,是司法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
未成年在犯罪之后,也是会形成犯罪记录,记录在档案中的。而关于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这个问题来说,我们一般是在办案中要注重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的。而且,我们会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消除歧视,更好的保护好未成年。



相关内容: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可以是自诉,也可以是公诉,需要根据故意伤害的案情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当乘坐出租车,去餐厅就餐,或者购物时去试衣间试衣,无意间将贵重物品遗失,难以寻回,这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现象,即使报了案,寻不回的可能性也很大。这些无意间丢失的物品属于遗失物,但是对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下面我们就来和您聊聊。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在我国法学界,学者们对遗失物所下的定义各不相同。遗失物是占有人确定但占有人丧失了占有的动产。 遗失物的...


·聚众持械劫狱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一、聚众持械劫狱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聚众持械劫狱罪追诉时效是5年到10年不等。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


·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减刑要注意什么
    说到无期徒刑,其实并不是很多人想象中那样,需要让犯罪分子坐一辈子的牢。那既然不用罪犯一直坐牢,是不是就意味着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呢?关于这方面,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 无期徒刑是剥夺终身人身自由,那么无期徒刑是否能够减刑呢?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在刑罚执行上规定了减刑制度。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二、与公诉...


·最新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判刑后又有案子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一、判刑后又有案子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1、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漏罪的(就是判刑前还有其他犯罪),则应当重新对其罪行重新量刑,将漏罪的量刑与原罪行合并重新计算,然后扣除已经服刑的期限,是先并后减2、犯罪行为是在判决生效后又犯新的罪行的,则应当单独对其新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如果前判决未执行完毕,则先由前判决扣除已经执行的刑期,剩余刑期和新犯罪的刑期合并计算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


·销售假药1000万如何判刑
    数额巨大,从重量刑。《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所以,从以...


·刑诉法七十八条的内容有什么?
    刑诉法七十八条只有一句话,不是什么长篇大论,只是说,逮捕相关的人员的时候,需要人民法院或者是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才可以。至于被告人何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在这一条里有其他说明,还有一些人也是需要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才可以进行逮捕。在所有的案件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


·诈骗罪从轻处罚该怎么争取
    我们发现有的刑辩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选择的辩护方向为从轻处罚,可能此时被告人真的有犯罪行为,而要是可以争取到从轻处罚其实也是不错的了。而对于不同的犯罪争取从轻处罚的情形不一样,那其中诈骗罪从轻处罚该怎么争取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从轻处罚该怎么争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


·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是解决刑事案件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所制订的法律。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这几个司法机关,针对刑事案件的办理,这些司法机关都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不能有违法办案的行为,刑诉法第30条对此也作了规定,那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


·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有区别吗?
    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有区别吗?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两者罪名的区别是很大的;1、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