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提到政府征地,很多人都将其认为是洪水猛兽,以为是国家政府没有考虑到农民的生存现状,剥夺农民赖以依靠的土地。因此各地政府都出台了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这样由征地带来的利益对双方来说都是相互的。每一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商丘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商丘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新建街道办事处(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北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东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补偿标准85000元/亩。 新华街道办事处(小高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毛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张玉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补偿标准是75000元/亩。 龙湖镇(柏树刘村、崔垌村、东张...
·撤销权诉讼当事人地位如何确定? 撤销权诉讼当事人地位如何确定?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第三人。 二、撤销权诉讼当事人地位的确定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 1、当土地使用证毁损或者遗失时,土地使用证持有者可以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告其丢失或损坏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农村村民应当向其所属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第二,土地权利人在土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已经灭失。第三,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申明原件,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的副本,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 当婚姻发生变故,且夫妻二人居于不同地方时,就不能完全按照正常起诉离婚的程序进行了,那么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这个问题的解决以“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也就是原告应向被告的住所地的法院起诉。那么又怎样解决“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吗”的问题呢?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
·卖房子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 卖房子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生活中,很多人肯定也经历过买房买房。那么您一定知道我们在卖房的时候需要出示很多的证件,必要的就有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那么您是否了解过卖房子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呢?如您不知道的我们下面整理了相关信息供您解读。 一、开发商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 ①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
·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是怎样的? 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民对土地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为了保障转让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双方需要签订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的构成。 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内容: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所需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国有土地资源对我国公民进行承包的时候,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国有土地资源对我国公民进行承包的时候,是需要有土地承包合同的。对于您来说,在签订合同以后,是需要按照合同中的条款使用土地的,而且,万一发生了什么土地使用上的纠纷的话,合同中的条款就显得很重要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2018年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是什么?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是什么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 结构主义理论 市场结构的不同,势必造成经济运作的差别,企业一旦拥有市场支配地位,一定会滥用这种支配力量,扼杀创造力,妨碍竞争。主张政府重点控制市场结构,对大企业原则上加以禁止,并及时分割市场...
·非法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情节非常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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