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年是什么? 一、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年是什么? 山东泰安抚养费标准2018年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内容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内容怎样?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内容怎样?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1]30号 ...
·离婚财产转给子女手续是什么 在我们身边,离婚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我国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的离婚率呈上升趋势。离婚似乎变得越来越容易了,但是由于离婚造成的纠纷也是十分常见的,这是由于离婚之后对于夫妻财产的问题处理,很容易造成矛盾。如果离婚财产转给子女手续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父母离婚,小孩成年了可以分得离婚财产吗? 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按理来说,结婚应该是一生当中最美妙又最幸福的时刻。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关于这一点,任何人都不可剥夺。因为本身结婚以后的婚姻生活就是比较漫长的,如果双方互相不了解,这样结婚对以后的婚姻关系都埋下了非常多的隐患。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
·离婚时股权分割应该遵守那些规定? 1 股权分割是最复杂、最多变的问题。它既不能被简单地划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毫无关系;也不会统统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平分。夫或妻持有的股权是个人股权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东是经过工商登记的实际股东还是隐名股东,股权(或股票)转让是否受到限制,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章程规定情况,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等等都会影响到最终的股权处理结果. 一、股权属个人财...
·法院判离婚孩子归双方抚养费怎么办 法院判离婚孩子归双方抚养费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所谓的法定抚养义务人也就是监护人,可是这世界上存在着某种特殊的人群是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也就是当事人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可能父母去世,但是自己又没有结婚,膝下无子的这些人员。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是自己又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这部分人员肯定也特别关心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一、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对于没有扶养义务人的,是可以申请国家五保的。我国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成员...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
·法定离婚情形具体是什么? 法定离婚情形具体是什么 一、法定离婚情形具体是什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其他情形的具体表现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情形—感情不合: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婚...
·一、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 一、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原则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因此就会选择单独的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做也是有好处的,能够比较清楚的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在具体签订该协议的时候有一定的原则,那到底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原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
·一、哺乳期的产妇离婚也要必须到庭吗? 一、哺乳期的产妇离婚也要必须到庭吗? 哺乳期的产妇离婚诉讼案件,也必须到庭,但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女方主动提出的除外。办理诉讼离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离婚申请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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