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和“上门女婿”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出嫁女”和“上门女婿”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出嫁女”和“上门女婿”能否获得拆迁补偿?很多被拆迁户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例如:“出嫁了,但是户口没有迁出去,拆迁不给任何拆迁补偿”;“孩子的户口跟着母亲落户在女方家中,现在拆迁没有两个人的任何补偿”;“上门女婿没有补偿”等等。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户口在拆迁开始之前已经迁到被拆迁户家中,当地也有相应的人口补偿规定,那么这部分补偿就不应该因身份被...
·前夫不愿意出抚养费怎么办? 前夫不愿意出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
·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条件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哪些情形下禁止结婚 男女结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行,而此时则要求男女同时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其中规定在一些情况下是禁止结婚的。那到底哪些情形下禁止结婚呢?详细内容不妨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禁止结婚 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
·国家赖以生存的根本就是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来制约,社会环境的安 国家赖以生存的根本就是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来制约,社会环境的安定团结和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我国法律法规的制约下,是绝对不允许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发生的,这其中还包括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危害公共卫生罪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什么? 危害公共卫生罪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什么? 一、危害公共卫生罪 危害公共卫生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规定,从...
·我国法律上规定的重婚还有吗? 我国法律上规定的重婚还有吗?目前,我国法律上已经不存在重婚的认定情况,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已经停止对重婚进行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首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在婚姻登记机关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包括了有配偶的人虽未经...
·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 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一段婚姻不仅代表着一个美好的感情,更是一个家庭的组成。一旦要是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在生活下去那只有离婚。在离婚中孩子的抚养问题尤为重要,那抑郁症对抚养权有影响么,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的解答。看看我国的法律有着怎样的规定和判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
·夫妻离婚吵架录音算证据吗 夫妻离婚吵架录音算证据吗夫妻感情破裂有两个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判决离婚,而吵架不能作为离婚证据,原因如下:1、一般而言,吵架只是事情发生的经过,而不具备证据载体的要素;2、如果是吵架的录音或者录像,可以作为要求离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3、如果是吵架时的录音或者录像要求对方离婚赔偿,证明力不太够,毕竟吵架很多时候总是说的是气话,不太可能因为这个就改变夫...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被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被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
·非婚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不同与婚姻期间购置,非婚同居期间财产纠纷一般按共有处理,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1、非婚同居的的男女双方是法律...
·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怎么办? 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怎么办?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可以直接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离婚。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男方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副本后,可以向法院作出答辩,或者委托律师代为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
·一、不要任何财产申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一、不要任何财产申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