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一、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4、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5、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6、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啦),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
7、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二、购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
1、预防职业炒家警惕“搜购房”
有些看起来装修效果不错的房子,事实上存在很多漏洞。有时候,买无人住过的二手房要比有人住过的二手房面临更大风险。一定要提防职业炒家,在买房时多个心眼。
2、购房时要谨慎明确产权是关键
在决定购房之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对于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否则会有不小的风险。另外,购房人在购买未完成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房产时,双方应就办证时间予以明确,且要对“一房二卖”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3、算清实际购买价免吃“哑巴亏”
二手房交易过程和新房存在区别,比如贷款政策、所需缴纳税费等方面都会有不同。其中需要认清的一点就是:二手房的标价不等于实际购买价。二手房在交易过程中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有时候还有中介费等。然而,目前的二手房市场上,卖家开出的价码都是“净价”,若没有约定好,在交易过程中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甚至中介费都可能被卖家转嫁到买家身上。因此,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弄清楚。
置业安家一直是中国老百姓关注的热门话题,近年来二手房市场也得到人们很多的关注。很多朋友在购买二手房时没有太在乎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留有很多“后遗症”,尤其是户口问题。因此,建议购房者最好就买房事宜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一、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怎么办?
    一、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怎么办? 如果在房屋租赁期已届满,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的,承租人的行为构成侵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早日返还房屋,可以要求其支付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并赔偿损失。 二、合同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


·对于二房东拿钱跑了怎么办?
    对于二房东拿钱跑了怎么办?可以立即报警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可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根据政策规定,房屋转租的,必须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二房东拿钱跑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达到相应标准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二、房屋转租的条件有哪些?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


·房产抵押贷款中他项权证去哪里拿?
    在房产抵押贷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两次去领取他项权证,一次是办理他项权证,将房产登记为抵押状态时;另一次是还清所有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后,去领回他项权证,注销房产的抵押状态。但是很多人不太清楚这个流程,不知他项权证去哪里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他项权证去哪里拿1、办理他项权证时,抵押人去房管所领件。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2、贷款还清后,抵押人从抵押权人手...


·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所谓按揭是指购房者向开发商购买房屋时,先预付购房款的一部分(一般为30%-50%),其余房价款向银行贷款,而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及其相关权益抵押给银行做为还贷的保证,并由开发商为购房者作担保的行为。那么,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按揭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认真阅读下文的介绍: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项目销售组与购房人签订《市商品房预(现)售房买卖合同》,根据...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


·怎么对农村房产分割,离婚农村房产如何分割?
    不管是城镇居民离婚还是农村居民离婚,房产分割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是重点、难点,关于离婚农村房产分割问题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具体的内容,请各位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那么农村房屋离婚怎么分...


·一、按揭房产加名离婚后可以分割么?
    一、按揭房产加名离婚后可以分割么?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加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参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无住处房、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等原则分割...


·一、儿子立遗嘱把房子给母亲可以么?
    一、儿子立遗嘱把房子给母亲可以么? 可以,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对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除非房子是夫妻共有的,不经过妻子的同意就把房子给父母的行为就是无效的,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


·政府售出的两限房可以出售吗?
    政府售出的两限房可以出售吗?可以买卖,但是有一些限制,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东和租客来说,其实应当保持一种比较正常的关系,毕竟房屋租赁是各取所需,只要在租赁过程当中对一些事情引起注意的话就不会引起租房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2...


·新婚姻法一方婚后首付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结婚买房时,常常会出现婚后一方首付、夫妻双方共同按揭的情况。许多人对此种情况下的房产问题不是很清楚。那么,新婚姻法一方婚后首付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


·一、买房卖方违约应该如何来进行处理?
    一、买房卖方违约应该如何来进行处理?买房卖方违约应该的处理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 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