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一、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家庭承包经营权主体是以集体经济组织的户为单位,而非以该户的内部成员为单位。关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范围即资格问题,我国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但各地在制...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什么情况会减地,哪些情况能增地?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什么情况会减地,哪些情况能增地? 这项政策对稳定农村土地、促进农业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运行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很多新增人口不能分得土地,有的农民反映自己一家5口只有1亩地,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土地耕种,出现了“死人有地、活人没地”情况。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绝对的吗?新增人口还能获得土地吗?在实际操作中,也不是那么绝对。哪些情况需要增地、怎么增?哪些情况...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因此,这也就限制了农民的使用范围。如果农民想要使用土地,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对此,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如果农民想要申请个体工商户,那么究竟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您可以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办营业执照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办营业执照的,但是还要到村委会盖上章才可以。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我们知道,在国有化土地制度下,我们可以通过土地使用证确定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于不同土地,有着不同的使用年限规定。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没年限的情况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证的概念是: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没了,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款呢?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所以500多平米只能是房屋补偿,因为这部分属于村民私有归村民个人所有。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所以50...
·村民宅基地由什么部门审批? 第一,宅基地的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而不是哪个部门,当然也不是镇级政府。这一点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各省的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及《国土部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明确的,政府审批,国土部门及乡镇政府是具体的经办机构,因此,农民朋友不要误以为办事部门为审批机关,当然如果发生县级政府将审批权下放到镇政府,也属于委托性质,为了方便农民办理宅基地审批的减政放权行为,但镇政府是代为审批,法律后果也由...
·实践中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现实中,夫妻之间可能在结婚之后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夫妻不能生活在一起,也就是我们说的分居生活,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就会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影响,当事人也会萌生离婚的念头。那此时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常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常政发〔2007〕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三十日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 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尽管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务工了,但是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宅基地是农民建房的基础。国家对农村问题非常重视,经常会对农村土地政策作出调整,以符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那么最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农民朋友介绍下吧。 一、符合以下农村宅基地新规定的多出宅基地不予回收 这次土地确权中,很多农民发现自己家的宅基地有超占的情况,可能会被无...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
·山东高铁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在全国范围内各条带有划时代意义的高铁路线逐一开通,也正是代表着国家铁路运输证快速地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当然高铁建成开通以后虽然对于城市经济的发展是有催化的作用的,但高铁刚开始修建之前的征地补偿是很重要的基础工作。下面要介绍的就是山东高铁征地补偿的流程,也是从告知征地的基本信息到发放征地安置费等六个流程。一、山东高铁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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