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买卖谈流程要注意什么?

房屋买卖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毕竟涉及的金额比较多,有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所以买卖房屋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现在房屋中介喜欢哄抬价格,而且很多人不是经常接触房地产市场,因此房屋买卖谈流程就像是和高手过招,只有掌握足够的技巧和注意事项,才能在房屋买卖谈流程时掌握主动权,才能最大化的争取自身的利益,避免被忽悠。
一、房屋买卖谈流程注意事项
1、估算房产价值高低
购房人在把握房源时,一定要对自己选中物业的周边物业情况有所了解,比如同档次房屋的价格、销售状况、实际使用率、出租市场潜力等方面的情况。所考察的范围,如果普通住宅可以在方圆二三公里,相对小些的区域内;如果是高档物业,则应在整个一条大街或一个物业区属相对大一些的范围内进行考察。对于外部的信息,就是要考察所打算购买房屋周围的环境。
2、探明物业本身素质
这个过程中必须要了解的信息包括:房屋开发手续是否健全;开发商的信誉和知名度(如果是销售代理商售房,则应对代理的资质情况进行了解);房屋建筑、装修质量;房屋建筑进度是否与先期承诺吻合;房屋实际销售率;房屋设计、规划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二、房屋买卖谈流程中的技巧
1、二手房价格评估 二手房的价格是有评估依据的,我们可以从相同路段的新房出售最低起价来判断所购买的二手房的大概房价,换句话讲,二手房的价格泡沫是可以通过比较衡量的。这里有一个经验值,商品性二手房价格最合理的区间在周边新房价格最高者的2/3,其他类型的如私宅、小产权房则视地段及保障程度有较大差距,而房龄较大的商品房大约相当于该路段位置新房均价的一半。
2、找出卖方弱点,谈个理想的价位 我们大约可以从出卖方的有关信息找出谈价优势,如出卖方急于出手的原因,有些是移居外地或出国,因而急用现金,这个时候如果一次性付款可以谈到较大的折扣;现阶段房价 出现下行趋势,对于炒房者出货,也可以通过付款条件及类比因素谈价。 对于二手房,装修投入是个沉落成本,买家可以以不含装修的价格来成交,挑剔其装修 无用或装修陈旧等都会导致价格略有下调。
3、出价方式的谈判技巧 有许多二手房价格是以包价出现的,即双证及过户费由对方出,买受人仅仅承担二手房 的买价,而事实上售价里含有办证过户等手续费用在内并略有上浮。 方法是先通过第一个技巧权衡对方的出价合理性,如果出价比较合理,而权证费用加入到购买成本的时候,价格还是可以承受,则可以将权证费用转为由买受人承担,在这一前提下 再与对方商谈成交价格。封死对方靠代办过户来提高单位售价的路径。 合同二手房还应该剔除掉提前还贷的有关费用不要计入到买卖价中,这个应该是房东自主完成的事项。
4、对于非完全性商品房的谈判技巧 有些房子做为二手房是可以买入的,但与一般性商品房有差距,这个时候主要从法律方面权衡买卖的合法性,买后你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同时这类房子的价格一般仅仅是二手商品房的2/3,所以要综合判断以后再行成交。而且,这类房子房东的底气不是很足,尤其是当 下房价有下降趋势,你可以大胆杀价。
不要仅仅只听信房屋中介或者卖家的一面之词,一定要自己先对要买卖的房屋以及周边地段做充分的调查了解,对买卖的房屋的价值和其他优缺点掌握清楚,这样在房屋买卖谈流程时,就可以更加有底气,可以指出对方的弱点,然后在谈话中掌握主动权,掌握出价方式的技巧,然后就可以大胆的杀价,以最接近自己心里的价格买到房屋。



相关内容:

·我国法律对购买二手房时
    我国法律对购买二手房时,帮房主还房贷要不要公证是没有规定的,由购买者与房主协商确定,而这种行为存在非常大的风险,购房者最好办理公证。在现实生活中购买房屋的时候,一般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按揭购买房屋时,购房者是未完成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在还清房贷后才能取得完整的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


·为追究更高的房价,有的开发商在与第一个购房者就房屋买卖达成一
    为追究更高的房价,有的开发商在与第一个购房者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之后,又与出价更高的购房者之前进行商品房交易。这在法律上面属于一房二卖,开发商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时也会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那实践中该怎样预防开发商一房二卖才好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 一、怎样预防开发商一房二卖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


·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一、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为了制定了统一的标准,有利于拆迁工作的标准化和一定的公平性,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以某年某月的航拍图作为认定房屋合法与否的分界线,航拍图之前建造的房屋视为合法,之后的则视同违章。是典型的以政策替代法律的于法无据的操作模式,是严重不合理的。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航拍图可以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证据之一,但不能航拍图片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唯一证据,还要看建筑是否...


·如今,二手房买卖市场越来越火,吸引了许多购买者的眼球。但是,
    如今,二手房买卖市场越来越火,吸引了许多购买者的眼球。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因二手房带来的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了减少二手房纠纷,作为购房者就要事先了解清楚二手房交易时的风险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交易时的风险包括哪些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主要有现在有的中介公司骗人的方式,除了吃差价外,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消费者买、卖房子时,和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只收钱,不办事。...


·一、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什么?
    一、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什么?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需要对此承担起违约责任,比如说按照合同当初的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支付,具体的违约的责任是按情形如下所述。(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总是有那么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况被利用。购房者肯定不想刚刚买到房子就被告知合同无效,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只能提前规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你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


·农村房屋折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的,会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涉及到房屋的话,通常会将房屋所有权划给一方,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这是比较通行的做法,双方不会因为争夺房屋的所有权而引发争论。当然,正确处理好房屋补偿款的支付也是很重要的,那么,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家来说,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几乎是一生当中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您来说,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几乎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所以您在购买的房子以后肯定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并且现如今其实对于建筑方和企业单位来说,对房屋的建筑质量也是非常关注的。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质量保修书要怎么写? 房屋质量保修书要怎么写?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凭借按揭购房合同可以商业贷款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一般情况下,房子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要用房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求房子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
    财产保全的房子能卖吗?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