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

不管是怎样的事故,具体发生的时候情形肯定都是不一样的,而针对不同情形下的事故,当事人应当采取的处理措施也是不同。具体说到交通事故上面,您知道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吗?不同的交通事故又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方为车辆,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飞机、轮船、火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及行人与行人之间在行走中发生碰撞就不能算是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上。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不适用道路事故的有关规定。如水上交通、空中交通、轨道交通等。(三)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发生,这种后果不包括间接的损害后果,且为物质损失。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的发生,就不能形成交通事故。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事故不在其调整的范围内。例如,仅造成了精神损失的交通事故。(四)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因为过错或者意外,不能为故意行为。这是因为事故本身包含非故意的要求,如果为故意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就将构成犯罪,不适用。例如常说的碰瓷,如遇到此类情况,应向公安部门报案。
二、不同情况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比较轻微,可以进行私了,如果交通事故比较严重,甚至出现人员伤亡的,应立即停车并作出相应措施的处理,然后报警,等待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查明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后,确认事故责任等。下面针对不同情况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为您详细介绍。
(一)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
如果交通事故事故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自行私了。私了的最大好处是快捷,最大弊端是有可能不彻底,出现反复。所以私了时,最好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双方确认的交通事故责任,以及达成的赔偿用事宜写成书面材料(该私了协议应该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然后双方签字确认,有条件的还可以对事故现场和车辆进行拍照。以便以后一方反悔或不履行,这些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二)严重
如果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等;然后报警、及时抢救伤员,抢救伤员时注意保护现场,有条件的可以对现场进行拍照,对有目击者的,要记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最后等待交警现场调查询问。
(三)交通事故后续处理程序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勘现场调查后10天内;或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后5天内;如逃逸的,查获逃逸人和车后10天内;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人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一般很难改变,除非你有过硬的证据,另外还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质疑,并向法院举证,如果证据过硬,法院将不采纳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之前,最好先搞清楚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毕竟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是不一样的。而选择的处理措施,往往也对事故最终的处理结果挂钩。想要比较顺利、圆满的解决事故,那么就要从实际出发对事故做出处理才行。



相关内容:

·在我国缓刑期间交通肇事会怎样
    在我国,对于涉案的人员来说,如果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在量刑的时候,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缓刑尽管在执行判决的时候拖延了时间,但是,在缓刑操作期间,对当事人执法机关是会进行监督的。在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缓刑期间交通肇事会怎样的问题。 一、在我国缓刑期间交通肇事会怎样?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一、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


·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交通征地补偿包含很多方面,比如说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林木补偿费等等,怎样实施交通征地林木补偿就需要有相关的补偿标准,当然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也需要这样一个标准来规范,关于江苏省交通征地林木补偿标准,我们整理了一下相关资料。 江苏交通征地林木补偿的标准: (1)征收房前...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按照我国交通事故的认定办法来进行责任方面的确定,具体如下。 (一)境内来华外国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人,交警队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法院可以扣车扣物,防止溜之大吉。 (二)享有外交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事故的,交警认为应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可扣留驾驶证,出具凭证。 (三)对于上述情形,需要检验、鉴定车辆,交警队在检...


·私家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
    私家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私家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私家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私家车超载处罚同营运客车是一样的。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可能有的人认为,一辆规定5人座的私家车,坐上5个...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此项慰抚金不宜过高,也不能过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有哪些
    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有哪些?一、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1、工厂交货(.指定地点):表示卖方在其商品的产地或储存地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则负责自行将货物装运,并承担其间的全部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货物出入境手续和费用。这个术语是卖方承担义务最少的贸易术语,如买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货物出境手续时,则不宜采用这一方式。2、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本术语以FAS(named port...


·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之...


·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
    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现在的很多学校,为了孩子上下学能够更加方便一点,都专门为孩子配送了校车。关于这一点的出发点绝对是好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往往很多校车都会发生超载的情况,其实超载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国家针对超载是有处罚制度的,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的相关资料。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


·摩托车闯红灯电子眼能拍到吗
    摩托车闯红灯,电子眼会拍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罚款200元。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行列,违章和私家车一样,会被扣6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


·一、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


·一、保险公司交通事故怎么定损?
    一、保险公司交通事故怎么定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在车辆维修中,维修费用的高低也是比较常见的争议之一。保险公司对于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