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传销办信用卡诈骗团伙30多万怎么判刑?

现在很多传销团伙,为了筹集资金,往往会进行各种形式的诈骗,其中就包括信用卡诈骗。按照法律规定,使用伪造,作废信用卡进行诈骗的,金额达到五千元就构成犯罪,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传销办信用卡诈骗团伙30多万怎么判刑?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传销办信用卡诈骗团伙30多万怎么判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
二、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额较大标准:(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2)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2、数额巨大标准:(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2)恶意透支,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2)恶意透支,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综上所述,从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来看,传销办信用卡诈骗团伙30多万,应该属于数额巨大,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个区间考量,具体判多少年还要看其它犯罪情节。对于团伙作案的,主犯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从犯认罪态度好的话,如果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也会酌情考虑的。



相关内容:

·拘役是不是拘留所里进行服刑?
    拘役是不是拘留所里进行服刑?拘役不是在拘留所里面服刑;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内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二、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拘役与其他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


·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同时行为人主观方面也是存在直接故意,即存在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故意。而在职务侵占罪当中也是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那么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对于审理贪污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 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


·犯罪中止和不构成犯罪是一样的吗?
    犯罪中止和不构成犯罪是一样的吗?犯罪中止和不构成犯罪这两者完全是不一样的;1、犯罪中止是构成刑事犯罪的,即使中止了犯罪行为,但仍然存在造成犯罪结果的影响,对社会仍然存在一定的危害,只是中止犯罪后,可以减轻、或者从轻进行刑事处罚。2、不构成犯罪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法,但其违法程度较轻,还没有达到法律所要求的犯罪程度或条件,当事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不属于犯罪,也就是虽违法,但不犯...


·关于生下私生子是什么罪
    关于生下私生子是什么罪 已婚生下私生子涉嫌重婚罪。 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恋行为引起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婴、伤害、凶杀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结果,中国的民法典、刑法及一些单行法规均有相关的规定。对于婚外恋引起的上述行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按不同罪名,依法定罪量刑,坚决予以严惩。 因此,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仅仅是单纯的有婚外情行为...


·传销罪商品认定是怎样的
    传销罪是一种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为名的,实际是引诱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者是欺骗加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然后通过参与人数的逐步壮大来从参与者身上捞取利益,按照顺序分成不同阶级,以不正当的手段控制参与者,传销罪商品认定是怎样的呢? 传销罪商品认定   《意见》第3条明确了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的“骗取财物”的认定问题,即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


·对于绑架罪是复合行为吗?
    对于绑架罪是复合行为吗? 一、对于绑架罪是复合行为吗? 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绑架行为与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两个方面组成的。要正确认识两种不同的观点,要从本罪是否要求以侵害第三人的自决权为要件去分析。如果认为本罪的侵害对象即包括人质,也包括第三人,则本罪是复合行为犯。如果认为本罪的侵害对象只包括人质不包括第三人,则是单一行为犯。 本罪的成立以侵害第三人的自决权为要件又涉及本罪的社会危害性问题,...


·酒驾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吗?
    酒驾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吗?酒驾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在实践中,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不同的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走私罪判定的标准是什么
    走私罪的认定标准为:(一)未经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帐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要认定故意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要求实际造成的损害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的程度,如果造成的属于轻微伤的话,此时自然是不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那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我国对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谁
    虽然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在犯罪主体上面,这两个罪规定的都要求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那么您知道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条件是什么?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六条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l.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