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是出让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土地使用证出让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须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土地使用权才能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招标、拍卖和协议转让三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其实土地使用证出让就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是有明确规定的,土地使用证是一种土地所有权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应的,行文至此,相信您对于文章中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相关问题已经有所了解,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




相关内容:

·哪些国家土地使用年限最久呢?
    哪些国家土地使用年限最久呢?一、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6、综合用地及其年限: 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


·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什么区别
    土地征用和租用的最主要区别:征用具有行政强制性,而租用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1、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2、国有土地租用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出嫁女可以继承土地吗?不可以继承土地,目前农村的土地资源主要分为:宅基地、承包耕地、林地、草地,而这些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能够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与使用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林地承包人死亡之后,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继承承包,承包耕地、草地的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死亡,这种情况下将不存在继承关系,土地将会...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一、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 一、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吗?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需要对土地征收的安置和清苗以及其他的辅助物进行补偿。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有哪些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有哪些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权如何继承 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所有权人掌握一定财产的象征,故而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方式是比较多的,可以凭借其过的补偿款额,也可以利用其继续出资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由于利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涉及到经济利益,也会杀鸡到违法问题,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比较多的。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依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羁押讯问的规定是什么?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


·土地使用证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土地是使用证不仅仅是一种证件,更是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一定面积土地的依据,在该土地被拆迁或者征用时也可以凭借该证件领到相应的补偿款,所以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是很大的。那么土地使用证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成家立业是人一生中都在忙碌的一件事,而在买房的时候就需要注意很多细节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有所规定,可能因为自己对法律意识的欠缺就导致陷入买房陷阱中,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那么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土地证丢失的话,只要补办一个便能够继续交易,有的可能还不用补办直接过户,因为相关部门有记录在案...


·一、夫妻分隔两地的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夫妻分隔两地的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