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可否不分财产?

生活当中,许多家庭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矛盾,另一方就抛弃家庭离家而去,留下另一方独自抚养子女,赡养老人。那么,如果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可否不分财产呢?社会对此普遍持有支持和反对两种观点,我们为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正处于困惑的你。一、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后可以分得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长期分居两地,但双方并未离婚,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4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适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若果尽抚养义务一方起诉未尽抚养义务一方离婚,被告中抚养子女的花费中有原告的财产份额,被告是以其夫妻共同财产来抚养子女,可视为原告履行了抚养义务,因此不应支持其要求经济补偿的诉请。另外,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的请求主体只能是子女,若子女尚未成年,被告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向原告请求给予孩子抚养费。但本案中原告的子女均已成年,不需要被告代为请求,应由孩子单独请求,所以综合以上两点,不应对被告的请求予以支持。二、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虽然双方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二人分居两地,各自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保管、使用,诉讼中被告根本无法处置分居期间原告所得并保管使用的那部分共同收入财产来完成原告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若子女已成年,不再需要抚养,但之前原、被告对子女的共同抚养义务,均由被告一人完成,无形中加重了被告的抚养负担。另外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抚养子女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任何主客观原因而停止抚养的立法精神,以及社会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原则,虽然被告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若因原告离家外出而免除了其之前抚养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这对独自抚养子女成人的被告来说太不公平了。况且本案中被告为了抚养孩子,付出了巨大的艰辛,导致生活十分困难。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伴随着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多年后一方申请离婚,如果此时子女已成年,按照司法审判惯例,将会免除一方在离家期间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无需付抚养费,这明显对另一方不公平。因此,法院应根据《民法典》的精神解决婚内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离婚可否不分财产的问题,支持尽抚养义务一方多分财产或获取补偿的请求。



相关内容:

·离婚时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女方还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女方还可以变更吗?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一)通谋离婚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怎么退?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怎么退? 1、对于只是私自举办了订婚仪式,邀请双方亲友鉴证,但是并未领取结婚证书,没有做法律程序上的登记手续的新人而言,若出现两人感情破裂或者因个人问题都导致取消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取消订婚关系,男方有权追讨彩礼礼金与物品,女方对前期接收的彩礼与礼金,应当全部退还给到男方家 2、对于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书的新人而言,就是在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过合法婚姻申请手续的情...


·一、协议离婚孩子归爸爸女方是否可以争夺抚养权?
    一、协议离婚孩子归爸爸女方是否可以争夺抚养权? 是可以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结婚未满一年可以退彩礼吗?
    一、结婚未满一年可以退彩礼吗? 结婚未满一年可以退彩礼,但是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结完婚之后,却没有在一起共同的生活,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无论夫妻最终是以为什么原因导致离婚的,此时办理协议离婚和办理诉讼离婚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条件要求不同。那到底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对离婚问题达成共识的,双方应该亲自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准予离婚,颁发离婚...


·只有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吗?
    只有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吗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必须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而且规定“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这里的“无过错方”是指没有实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四种法定过错行为的夫妻一方。二、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目前,笔者发现,不少论文和论著在论及离婚损害赔偿时认为...


·离婚不要抚养费反悔怎么办
    离婚不要抚养费反悔怎么办 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不要抚养费的话,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但是,有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孩子生病上学、支付子女医疗费等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


·同时提起离婚重婚可以吗?
    同时提起离婚重婚可以吗?一方因重婚导致感情破裂,无过错方起诉离婚并同时控告对方重婚罪的,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无过错方起诉控告对方重婚罪的,不能一并审理。因为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控告对方犯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中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两件案件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夫妻一方有过错的分财产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有过错的分财产是怎样的 一,夫妻一方有过错的分财产是怎样的 《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中说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


·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
    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费50元至300元之间不等的诉讼,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